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。
王中郎嘗問劉長沙曰:“我何如茍子?”劉答曰:“卿才乃當不勝茍子,然會名處多。”王笑曰:“癡!”
殷仲堪當之荊州,王東亭問曰:“德以居全為稱,仁以不害物為名。方今宰牧華夏,處殺戮之職,與本操將不乖乎?”殷答曰:“臯陶造刑辟之制,不為不賢;孔丘居司寇之任,未為不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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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與裴景聲誌好不同。景聲惡欲取之,卒不能回。乃故詣王,肆言極罵,要王答己,欲以分謗。王不為動色,徐曰:“白眼兒遂作。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曾子问曰:“卿、大夫将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,舍于公馆以待事,礼也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式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问曰:“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”孔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。’此之谓乎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与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老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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