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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 第十四回:干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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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十年(205年)

“……南方群山间抓捕山越众多,上饶那边又出事了。”

“让公苗去解决,那地方也该搞个郡县出来了,穷乡僻壤之地缺少管束,正好这抓来的山越还能拿来充百姓的人头。(1)”

“是。”

朝旭刚记录下孙权的决策,就打了个很大的哈欠,而孙邵接到指示后,便立刻去找诸葛瑾和张昭传达指示。

孙权有些担心地从她的身上扫过,似乎是无意地将视线落在她的小腹,去年下半年,她生下了她和陆议的孩子。

朝旭会困成这样,多少也是那个孩子的原因,原本陆绩找来了乳娘,但那孩子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喝不下乳娘的奶,一定要喝朝旭的,刚生下那段时间,朝旭每天喂奶都喂到头皮发麻,孩子把她的□□咬到长出茧、感受不到疼痛。好不容易那孩子能喝乳娘的奶了,她又会因为奶水充足而胸脯胀痛,白天还好解决,半夜才是真要命,痛到睡不着,不得不爬起来找容器把奶挤出来才能继续睡觉。

在她生下孩子后,陆议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,之后就因为不能离开海昌的百姓太久而再次返回海昌。她虽然有很多不满,但陆绩和陆瑁——特别是陆瑁——自觉承担起了照顾族亲的孩子的责任,她的不满也就因此消退了不少。

更别说那段时间陆绩依然是每天晚上睡在她旁边,白天来幕府,晚上照顾她,更是让她欣慰了不少。

“很困吗?”

“困,但是阿瑁和我哥哥应该更困。”她坦白道,“我和阿绩白天来你这里时候,都是他们在照顾长生,今天能准时结束吧,孙将军。”

“赶着回家看长生?小孩子吵吵闹闹哪里好了。”孙权颇有不满地嘟囔着,任谁都能听出他句子里的妒忌,“公纪也是,太黏你了。”

长生,就是朝旭给陆延起的小名,希望他能平安又长寿,所以小名为长生。

“阿绩毕竟是我看着长大的,”她说着,感慨着摇头,“他这是心疼姐姐。”

“他哪里把你当姐姐了,他分明——算了。”孙权频频瞄向她,“算了,你回来就好。”

朝旭请了很长时间的假,直到今年后半——差不多就是她生完孩子一年,朝旭突然派陆家的使者给他送信,信中写道:“很抱歉这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都没能为您效劳,如今我的身体已经康复,请求您恢复我作为兰台令史的身份,回到您身边继续效力。”

“好。”

孙权看到信时,刚处理完一堆公文,正在犯困,一看内容和落款,立刻清醒并答应了,就这样,朝旭又回到了曾经的日常中。

唯一不同的是,只要太阳下山,她都会准时返回陆家去照顾她亲生的孩子,不会留在孙府中。

一直到了今天。

“对了,朝旭,有什么想要的吗?”

“暂时没有,怎么了?”

孙权示意她收起本子走到他身边,与他并肩走在街道上,自朝旭回来后,孙权时不时会在工作之余带着她到街上散步,似乎觉得这样就能弥补他们之前欠下的时间。

他并没有因为她生过陆议的孩子而放弃,本来这个时代就不在乎是不是二婚、有没有生过孩子,他自然更不介意,他只担心一年半的空隙会让他的追求难度增加。

“说起来,我还没有给长生送过见面礼呢。”

“不用麻烦了吧,孙将军。”

“那怎么行,我想想,既然是长生......我让人给他打副长命锁,怎么样?”

长命锁一般要由孩子的干爹或干妈赠送,且赠送者需为多子多福的长寿之人,才能给孩子带来好运。

且不说孙权自己都没有孩子,光是前面的条件,就能看出他的用意了。

“你给长生当干爹,不太好吧。”朝旭试图婉拒这件事。

“有什么不好,我都想好继干名了。”孙权瘪嘴嘟囔道

吴郡一带,干爹送给小孩的长命锁不是戴在脖子上的,而是挂在小孩的卧室中的。送长命锁仪式会在认干爹时举行,同时,干爹要用自己的姓给干儿子取个名字,叫“继干名”。还要写“承继纸”。承继纸是个小立轴,长二尺,宽一尺,红纸绿边。

又是长命锁,又是继干名,孙权看来是真的有这个打算。

孙权给长生当干爹,不用想就知道陆绩要气成什么样子,先前孙权派人给朝旭送消除妊娠纹的草药时,陆绩就气到把朝旭挤出给长生喝的奶水当成茶水喝了下去,他喝完才发现拿错了杯子。要是现在孙权跑到家里,还不知道要怎么样。

“若是你认了长生为干儿子,那他可就有继承权了,而你现在还没有自己的孩子,所以他还会是你的长子,你真的舍得让陆家的孩子未来继承孙氏的家业吗?”

这一次,孙权听进去了,他闭上了嘴,不再坚持,只是有些不愉快地用手挠挠脖子,又瞄了她好几眼,最后,他强行转移了话题:“要牵手吗?”

她本以为自己会愧疚一下,已经有孩子的人还和丈夫之外的人牵手不太合适,但一想到陆议这一年多来,忙到只有她生孩子那几天回来,连他们的孩子都是他弟弟和族叔帮忙带,她就不愧疚了。

至少孙权真的在这里,也是真的在她生完孩子后,想方设法送来对恢复身体有益的药,吃的东西和小礼物一点没少,连孩子的衣服都买了不少送来。

所以,朝旭没有拒绝,握住了孙权伸向自己的手。

她看着街道上贩卖的东西,脑子里忍不住想起很久以前,和陆绩还有陆议一起出门游玩的场景。

只是原本卖猪肉的店换成了杂货铺,卖书的店变成了铁匠铺,但是猪肉店的店主只是搬到了另一条人流量更大的街道,书铺的老板只是换成了更小的店面节约租金。

好像什么都变了,又好像什么都没变。

“还记得我们等下要去做什么吗?”

“去顾孝则家里拜访他,伯言的阿姊近日生下了他的第一个孩子,孙将军怎么突然问我这个?”

“没事。”

朝旭将视线从杂货铺的风车上移开,她才突然意识到,自己又在看小孩子喜欢的东西。

一定是这个动作让孙权以为她觉得这个可以送给长生,想趁机当成自己的见面礼送了。

她牵着孙权的手,如此想道。

孝则,即顾邵,是顾雍的长子。孙权兼任会稽太守却没有去郡府,就让顾雍作为郡丞代理事物,顾邵与陆议同龄,但结婚早于陆议,他的妻子便是陆议的亲姐姐,所以他的儿子就会是陆议的侄子。

“总觉得去参加阿裕的百日宴的日子就在昨天,没想到现在阿裕的长兄都有孩子了。”

“是啊,那个时候好像我也在。”

“阿尚也还活着,阿琼也还没怀上小羊。”

朝旭突然沉默了,孙权意识到了什么,握紧她的手,迅速在一处杂货铺前停下来:“你觉得送他们什么作为礼物比较合适?”

“那得看收礼物的人是谁。”朝旭对着那一堆东西查看了半天,最后眼睛停留在一个老虎的玩偶上。

不,这个东西拿来送他们不合适。但是,好可爱。送给长生好了。

“喜欢那个玩偶吗?”

“长生说不定会喜欢。”

说着,朝旭松开孙权的手,从自己的钱袋里掏出五铢钱,买下了那个玩偶,完全不给旁边正准备掏钱的孙权机会。

“嗯?仲谋要买东西吗?”

“……不,没事。我们走吧。”

难道他刚才是想帮忙付钱吗?朝旭后知后觉。

“对了,伯言最近在海昌县得到了很好的评价。”孙权似是无意地说道,“海昌县连年大旱,他开仓放粮,又督促种田养蚕。同时又招募了很多从各地逃亡的百姓。他果然做得很好。”

“是啊,伯言很厉害。”

嗯?这里是不是喜悦一点比较好。

但是话已经说出口,重来一次反而显得更加怪异。

朝旭暗自思索。

孙权看着她,不着声色地再一次牵起她的手。

“走吧,我们再去前面看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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