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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从封笛安phoeni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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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岁,花一样的年纪,正是做什么都适合的年纪,尤其是早恋,毕竟再晚就要高考了,就要上大学了,就不能再算是早恋了。

封笛安,一个斯文的如同好学生一样的名字,当然来自他教小学语文的母亲。希望他的宝贝儿子是个吹着笛子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儒雅佳公子。

然而,封笛安却是没有如愿按照母亲的希望长大,而且是彻底朝着她母亲希望的反方向疯狂长了起来,只要不读书的时候他就喜欢跟在他那不着四六的爹屁股后面混。他爹是个开修理厂修理厂倒,开台球厅台球厅倒的主,直到后来终于开了家最早的影印店才算是稳了下来,原因无他,这个行业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女人,偏偏他爹是个混血,生的一副好相貌,平日里又出手阔绰,自然是相当招女人的。

封笛安算是中了基因彩票的人,继承了父母一个聪明的脑子一个好相貌,来来往往无论老少男女,通吃。尤其是来他爹店里的阿姨,到现在还喜欢摸摸他的头,掐掐他的脸蛋——哪怕他都十六,当然还有老阿姨是猝不及防拍一把他的屁股……当然封笛安最喜欢的还是是其中一个看起来很富态的老阿姨,三五不时来店里就给封笛安带的小霸王游戏机、MP3播放器以及像死人不偿命的肯德基,甚至还送了一个最早的手机……

当然这个时候就非常体现了封笛安的聪明,他非常明白这个老阿姨是冲着他爹来的,他甚至冲他爹开玩笑的说过,这老阿姨就算要他喊妈他就立马改口。说这话的封笛安说的是真心实意。

他爹却故意扯开话题,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背地里叫人家撒钱阿姨,小心我立马告诉人家。”

相对复杂的人际让封笛安的“聪慧”更早的暴露出来——比别的孩子更早熟。他自认为是想得开的孩子,他父母实在是一南一北的相差太远了,与其父母别扭的在一起,他宁愿他们分开,各自幸福,最好每个人都找个有钱老伴,比如撒钱阿姨那样的,然后两个人憋着劲的比着谁对自己好……想想就觉得美好。

这样一个小滑头——一张混血的面孔,和他爹一样的出手阔绰,油腔滑调,流氓习性,最后是不知从哪天开始养成的锻炼习惯,bong~一个混血小混蛋就此养成了。

早恋,是绝对可以遇见的,早饭是可以女生轮流送的,作业是让跟着他的小兄弟帮忙抄的——这样他才有更多时间去泡妞。

而且这小滑头还嫌弃班上的女生要么太土,要么无趣,要么太正经——一开口就和他妈一个味,索性超前的谈起了网恋,要知道那时□□才刚诞生,而他更超前的谈了网恋——那自然是个天使面孔,魔鬼身材的大学生。在同班女生还在为自己的胸部遮遮掩掩的时候,他已经开始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喜欢大胸的成熟女人——虽然他口中的女人也就比他们大了那么几岁的大学生。

“封老大,周末打游戏啊?”

“低级,不去。”

“封老大,周末跟我们去滑冰。”

“幼稚,不去。”

“封老大,那跟我们去唱K啰?”

这次,封笛安犹豫了下,“不去。”

“那老大你周末去干什么啊?”

“去见我老婆。”

话音刚落,储藏室的天花板都快要压不住了,这可是特大新闻啊,前两天问封老大的时候,还宝贝似的藏着掖着,今天不仅承认了,还扬言要去见她!

“哇,有没有照片啊?看照片。”

不知道谁带头又喊出这么一声于是众人纷纷叫嚷着“看照片”。

封笛安似乎早有预料,掏出手机——自然是撒钱阿姨给买的,于是,众人再次羡慕了,他们中很多人甚至还没有小灵通的时候,他们老大已经用上了有彩屏的手机。

至于那个低像素的屏幕上一个不大清晰的身影,不出意外的美艳绝伦,秀气的面孔,打扮清纯,依然难掩丰满的胸部,简直就是青春期男生的春梦对象。

看完照片后,瞬间反而安静了,他们猜到老大的女朋友可能会很漂亮,但是这么漂亮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太多了,漂亮的简直像个充气娃娃,说不羡慕是假的,说不想入非非是假的。

封笛安一度也觉得他老婆漂亮的像个假人,直到她发过来一个mp4格式的文件,文件名称叫做“为你跳一支舞”,封笛安按住跳动越来越快的心脏,再次看一眼房间门是否锁好且房间钥匙正在自己这里,这才颤抖着汗津津的手打开查看,并不是期待的中的艳舞,反而是一个美人正在学跳舞的笨拙样子,和美艳完全不搭边,却真实的可爱,画面里的美人左脚踩到自己的右脚,然后似乎自己被自己蠢笑了,画面最后是美人的惊艳一瞥。

快乐是可以传染的,虽然封笛安咒骂一句,我裤子都脱了,你给我看这?但是他嘴角边的笑意却是怎么都压不下去了。

于是,封笛安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,匆匆收拾行李,在十六岁那年的暑假开始就迫不及待的踏上见网友之路,只是当时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一去竟然就是十多年……

十六,就像冥冥之中的注定的年龄,今年十六岁的丹瑞,意外的跟着Phoenix踏上了这片土地。

来的时候丹瑞很兴奋,中国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充满新鲜感,火车是又稳又快的,既能地上跑也能地下跑,所有的地面都被盖的严严实实,完全看不到一寸泥土。而最重要的他们甚至不用现金,买东西全靠手机……当然最厉害的就是连厕所都是那么干净……总之一切都是新鲜、陌生、刺激又害怕。

回去的路上,丹瑞却依旧对周遭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仿佛一直看不够,但是他总是忍不住去看紧挨着Phoenix的女人,很好看很好看的女人,丹瑞从小到大就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人,不管是在缅邦还是在中国,都没有见过比她更好看的人。而且更奇怪的是,她身上有种奇怪的魔力,让人忍不住就想看她,看她笑一笑,看她发呆,只是想一直看着她,可是她的眼睛却只是看着Phoenix,仿佛她的世界只有Phoenix……

周清是知道吊桥效应的,就是在受到惊吓的情况下容易把生理唤醒归因于身边人的吸引力,而她就是在昨晚受到了惊吓,大脑很容易就把她受到的惊吓刺激和Phoenix刚好出现救了她两件事混为一谈,误以为是对Phoenix的心动……只是道理她都懂,但她克服不了。

当清晨的时候,Phoenix告诉她他要走的时候,周清几乎是慌乱的,她以为他开口说的跟他走会在猴年马月,可是天还没亮,就变成了事实。

而她还是走得义务反顾。

可是她有别的选择吗?几乎没有。讨债人已经能追到她这里来了,她连躲的地方都没有。老爸的那些所谓的朋友,早就躲得连影子都找不到。至于亲戚朋友,谁又有这能填补这漏洞的能力呢?

她仅有的选择就是留在这里等他们再来半夜砸门?或者是跟着Phoenix去求一线生机?

至于Phoenix,比来时更沉默了,想过回家看一眼,可是近乡情怯,所以他故意拖延,可是真到了接到兰小姐的电话时,他又出离愤怒了。

闭上眼睛,他感觉膝盖有些不舒服,可能要变天了。

那年,Phoenix还是封笛安的时候,走投无路又渴又饿的他只能去偷别人的钱,然而却不幸被抓了个正着,几乎被打了半死,可是他依然没有把钱交出去,他抱着那一点点钱捱过了最难受的几天,从原先的又渴又饿变成了又渴又饿又痛,可是他依然没舍得把钱花了。这些钱他是要用来干别的事的,比如把身上所有的美元人民币钢镚买通了几个混混,计划让他们去拦路抢兰小姐,好让他借此机会去救人买一个人情。看起来简单好操作,只要有了兰小姐的这个人情,他不怕在这一片混不下去。

只是那时年幼的他根本没想过一个女人,一个寡妇,能靠自己在缅邦立足,她怎么可能是什么善男信女,最起码不会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。

只是当时的他还是太年轻,太缺乏经验,但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方式了。

当他以一夫之勇站出来的时候,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那么英勇,感觉第一次在缅邦像个男人一样活着,毕竟那年他才十八岁,距离离开家乡已有两年,却也是第一次离开人贩子窝。

可是下一秒他就被棍棒招呼了,并不是说好的只有两个人,而是呼啦啦的五个人,也不是说好的街头打架,他们全都带了棍棒。事后回想起来,封笛安甚至有些庆幸,幸好他们带的是棍棒而不是砍刀和器械。能活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
一看见封笛安出现,话都不让他说一句直接招呼了过来,肩膀、肚子、背上、腿上一下子挨了很多下,每一下都下足了力气,瞬间疼得他说不出话来,何况他的还有旧伤根本不是他写的剧本。

“让你他妈不要打脸,”即使现场混乱,也足以让封笛安听到了那么一句,且记住了这么句,打架不要打脸,多有意思不是吗?

就在封笛安奄奄一息的时候,有人朝天空连放三枪警示,于是在场还能跑的人全都跑了,唯独封笛安躺在地上感觉自己快死了,那是他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很近的时候。

可是在失去知觉前他还是听到了一句,“让你们不要打脸,”然后似乎又是三枪。

“谢谢兰小姐救了我。”封笛安醒来,第一句话就是对兰小姐道谢。虽然原计划这句话该是兰小姐对他说的。

“不用谢我,”兰小姐看似温柔的笑了,被脂肪挤得只剩下两条缝的眼睛里,依然射出犀利的目光,“安心的,留下来吧。”

封笛安不由心惊,他听懂了兰小姐的画外音,第一,留下来,可以,第二,不要再搞那些歪主意,要“安心”。

封笛安亲吻了下兰小姐的手,反正“留下”的目的已经达到,至于以什么身份已经不重要。在缅邦,一个异乡人,独自一人求生,你能遇到的人与事,几乎是你想象不到的,尤其是还长了一张俊脸,在兰小姐这里和在人贩子窝里比呢?真的还不好说。两者都不会是什么好选择,封笛安几乎不愿去回忆这一段过往。

“你叫什么?”兰小姐问。

“凤凰,Phoenix。”

“凤凰涅槃,有意思。”兰小姐临走,又忍不住看了Phoenix一眼,是狼是狗,先养养看。

有了兰小姐的庇护,他不再饥一顿饱一顿,有地方住,有衣服穿,甚至能跟着练练拳脚,除了留下下雨前就会膝盖难受的问题。

当然这些都是表面上的、能让外人看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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