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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第 2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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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4点,一艘纯白轮船鸣着汽笛声悠然抵达孤岛的岸边,船上的工作人员陆续走出来做着份内工作,时刻等着迎接老板上船。

岛上的蓝白色别墅里,曲明因正在给季时岸梳着一头亮粉发。温热的手指在发间扫来扫去,力度轻柔适中,像在给他做头皮按摩。

他给他绑了一个低马尾,漂亮柔顺,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。

“像一条漂亮粉色猫尾巴。”他由衷地赞叹,“我以前养立夏的时候最喜欢摸它尾巴了,它还会用尾巴逗我玩,很好笑。”

并不好笑,季时岸只听出努力隐藏起来的遗憾与痛苦。

一只猫就让他如此放不下,说明他注定要吃尽感情的苦头。

他显然明白这一点,很少主动提起那些放不下的人事物。

久而久之,曲明因自以为可以做一个冷情残忍的人,连最爱的人都能狠心伤害,绑架他囚禁他,用药让他失明,试图放肆地玩他3个月……结果强撑了3天,每分每秒都因内心焦虑恐惧觉得度秒如年,体会不到想要重温的快乐。

他真是蠢得无可救药,不想当好人,又当不好坏人,只会伤人伤己。

季时岸看得分明,却拿他没办法。

至少现在拿他没办法。

曲明因拿起一顶白色棒球帽戴在他头上,又给他穿上一件军绿风衣,细心地给他整理衣领。

季时岸看不见他给自己穿的什么东西,但能猜出来。他暂时妥协成为一个木偶演员,心不太甘,情不太愿,依旧配合着去圆他的旧梦。

他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曾经对谁有过惊鸿一眼的心动。当时没能抓住那人,只能抓住那一瞬间的微妙情绪,反复惦记于心。

后来因为他的那张照片重温这种感觉,知道这次一定要死死抓住,绝对不能错过他?

这让季时岸有种轻微的厌烦和不适感。

曲明因拿出他的手机,用他的拇指解锁,与他拍了一张合照。

画面里的他亲昵地搂着他的脖子,贴着他的脸颊,笑得眉眼弯弯,温柔甜蜜,只是眉眼间有一丝挥之不去的阴云。

季时岸俊美得和18岁的自己没什么两样,只是眼神更加深邃复杂,复刻不了那张照片里的随意不羁,是两种不同迷人意味。

事实证明,刻意勉强和有心圆梦很没意思。他错过了当年的他,抓不住现在的他,就是强求不来,就是有缘无分。

曲明因在心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把手机塞回季时岸兜里,拿起手铐将彼此的左手拷在一起。

“走吧大少爷,我们去兜风。”

确定不是带我去殉情?季时岸在心里反问一句,没有直说出来,安静地任他扶着胳膊往外走。

走到客厅里,曲明因特意回头看了一眼那幅画,眼神和内心都很平静。

他不喜欢做梦,无论是好梦还是坏梦。

他知道梦是那些遗憾和求不得制造出来折磨他的痛苦存在。

每次醒来他都会茫然地盯着天花板,倔强地想着,有本事就把我弄死在梦里,否则就别想害死我。

画完那幅画后,曲明因翻看季时岸的最近动态,发现他又回墨黎镇和凉姨踏上一场有趣的采香之旅。

看吧,季时岸不缺人爱。

他确实被亲妈和凉姨这类人用心保护着、深爱着。只是因为它们而有的痛苦让他厌烦,让他无法真正摆脱感情控制,让他宁愿主动放弃,也不想被迫接受它们。

他才算是真正的恃宠而骄,才有底气视真爱可有可无。

曲明因做不到。

他所受的一切伤害都是源于不被爱,或者说是不够爱。

他极力寻找他想要的爱,如此才能让他觉得活着有所期待,不会溺死在满心遗憾、不甘与痛苦里。

18岁之前的他没有找到,不是别人嫌他古怪病态,就是他嫌别人不满足他的要求。

和季时岸在一起时他才真正想明白,就是要这样一份温柔又冷情的偏爱。

真正被爱也不意味着不受伤害。

感情就是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刀,有人利用它伤害他,有人面对它保护不好他。

曲明因不想死于感情的谋杀,也想摆脱感情的控制。想来想去,那就用季时岸来测试一下吧。

他那么冷静强大,他很难伤害他,更别说谋杀他了。

如今也算是勉强成功吧。

曲明因挽着季时岸一步踏出别墅大门,迎面而来的阳光和海风让他心旷神怡。

“天气很好啊。”

“……”

季时岸只能感觉到白茫茫一片。

他没有蠢到继续刺激眼盲的他,挽着他往轮船走去。

迎接他们的工作人员训练有素,穿着得体,面带微笑,目不斜视。好像无论老板做出什么奇葩事情,都能面不改色地应对。

他挺佩服他们的,也知道他们私下里肯定会和身边人吐槽,他是多么一个古怪病态,但给钱大方的老板。
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他们比他更适应活着,他只是比他们幸运地拥有花不完的钱。

曲明因打心眼里认为金钱就是他最好的朋友,拯救了他的生命和感情。否则他所受的一切伤害就是纯属倒霉,整日忙着挣扎求生,连喊痛喊缺爱的力气都没有,更别说谈情说爱了。

他所追求的、高质量的爱与被爱是需要物质基础和一定资质的,与其勉强和将就,他宁愿主动放弃,无爱一身轻。

他又想到了楚云淮,一头典型的、帅气略憨的公雪豹。一直在努力理解和寻找真爱,又不肯轻易去吃爱情的苦,活得有点郁闷,却潇洒自得。

他很羡慕他可以这样活着。

唉,他真想看他吃苦的样子,如果有机会的话,还要火上浇油一下报私仇。

季时岸不知道曲明因在想什么,只知道他人在身边,心已经飘远了。

这不是因为他不爱他,而是他醒悟或者后悔了,发现因他而有的痛苦大过快乐,决定放过他。

他不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,只知道结果是这样。

“相爱”和“在一起”是要分开来冷静考虑的两件事。既要相爱,又要适合在一起,才能让彼此都会满意,否则就要考虑及时止损、果断放弃。

曲明因不是恋爱脑,季时岸更不是。

各有心思的两人因为一只手铐锁死在一起。曲明因亲昵平静地挽着季时岸的手臂,在众人的目送中踏上轮船。

他心想,他们私下里肯定又会吐槽他玩了一场为期3天、极其失败的强.制.爱,就像他吐槽影片里的导演对待楚门那样。

当然,他知道导演对待楚门,与他对待季时岸不是同样的感情,只是结果类似。

也许放手时那一瞬间的心情也是类似——他太美好强大,我太愚蠢无能,我困不住他,只能放过他。

两人进入一间卧室里,家具舒适,陈设精美,蓝白主色调清新美好。

“大约要40分钟才能靠岸,你要睡一会儿吗?”

“晒太阳。”

“我也要晒!”

“算了,睡觉。”

“我也要睡!”

“上厕所……”

“我也要!”

季时岸无奈地笑笑,抬手捏捏他的脸,直接问他:“你还要什么?”

曲明因抱着他的腰,心有答案却不能直言,只能赖皮地说:“我不管,你现在做什么我都要陪着你!”

他们最终去了一扇窗户旁的沙发躺着晒太阳。

季时岸什么都看不见,只能嗅着咸湿的海水味道,被裹着热气的海风扫过脸颊,被炙热阳光照得暖意融融,在嘈杂的轮船行驶声音里隐约听见海鸥飞过,飞鸟鸣叫。

一切都很好,又没那么好。

曲明因跨坐在他身上,趴在他胸膛里,无心观赏海景,也不像之前花式亲他、占他便宜,只是安静地闭上眼睛,放空大脑,放弃思考。

季时岸摘下帽子,帽檐向后,戴在他头顶上,手掌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他的后背。

极力不去胡思乱想的曲明因还是忍不住无声流泪。

他想到小时候被家人肆意祸害的时刻,想到无数个孤独痛苦的失眠夜,想到许多个因梦醒来茫然看着一切的瞬间……那些时间点的“曲明因”已经怀着满心愤怒、不甘与痛苦,绝望地死去了。

如今的他不完全是当时的他,更像是新的意识体不断取代旧的意识体,被迫掌控着“曲明因”的身体,让这个生命体继续存在着。

这样的他没有很喜欢活着,只是不想就这么死去。

他的生命过程就像是无数个意识体在跑漫长的接力赛,交接接力棒的一瞬间,旧人倒下、消失,新人接着往前跑。一个接一个,痛苦地跑到现在,终于摘下胜利果实……但他好像要死了。

是的,他好像要死了。

40分钟后,轮船靠岸,曲明因慢吞吞地睁开眼睛,撞入季时岸比深海迷人的眼眸里。

他可悲地想着,苦海确实无边,但你就是我的岸。这是你的不幸,我的幸事。

他摸出季时岸的手机,解锁后给拷在一起的两只手拍下合照。随后摸出钥匙解开手铐,各自手腕上都是红了一圈,犹如缠着将彼此锁死,剪不断理还乱的红线。

他对着它们又拍了一张合照,情绪复杂地感叹一句。

“你自由了。”

我自不自由从来不是你说了算的事。季时岸在心里回答他,嘴上没有说出来,只是摸摸有点酸痛的左手腕。

曲明因把帽子戴回他的头顶,逮着他的左手腕来回亲了一圈,传递给他一股湿漉漉的、温热绵长的爱意,给他的心脏外面织起一张密密麻麻的网。

一辆极致红的法拉利LaFerrari停在岸边,耀眼得仿佛能灼伤人眼,让人一眼难忘。

曲明因就想以这样的生命色彩占据季时岸脑子和心里的一角。

“大少爷,请上车。”

他给他打开副驾驶车门,满眼促狭笑意地看着他。

季时岸抬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,弯腰钻入车里,随手关上车门。

“你还傲娇上了!”

曲明因嘟囔一句,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,帮他把安全带扣紧、扣死,再把自己的安全带同样扣死。

季时岸故意质疑他:“你车技行么?”

曲明因握着方向盘,神气地回答他一句:“你该问你自己的心脏行吗。”

他打开音乐播放器,放了他的《狂花》,摇滚风,勾起人尽情释放压力,享受生命的狂欢。

一踩油门,跑车如一条红蛇窜出去。

“我在山顶有一栋别墅,15岁那年就开始跑这条路了,请叫我青叶山车神!”

“蠢货。”

“哼,你可千万坐稳了,别被我吓哭了。”

季时岸懒得理他,双手环胸,闭上眼睛假寐。

曲明因不跟他说大话,熟练地转弯降速,直线提速,先让他适应一下。

公路一侧是光秃秃的岩壁,偶尔冒出几簇草团。一侧是迷人的海景,落日亮得晃眼。

头顶的天空也是分成两种状态,右侧是清淡的浅蓝,左侧是厚重的乌云,正好对应两人的位置。

大约3分钟后,季时岸头上的帽子已经飞到后面去了,一头亮粉发肆意不羁地随风飞舞。

他仿佛坐在一条红蛇身上,窜过一个又一个的弯道。150km/h的蛇形走位让他的脑子难得成了一团浆糊,心脏也跳得激烈,仿佛要冲破胸膛。

就是这种极速和疯感,让他摆脱心底无法言喻的压力和伤痛,让他又一次确认:哦,身边是一条古怪病态、微毒略疯的小蠢蛇,很不幸,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。

“给你一次机会,往海里开。”

季时岸说得轻松愉悦,满含极度冷静的疯感。

曲明因听在耳里,眼前瞬间模糊一片。双手握紧方向盘,脚踩油门,提速至180km/h,彻底让车跑出闪电残影般的惊人效果。

可他既不感到开心,也没得到拯救,只觉得愚蠢无能又愤怒不甘。

16岁那年的立夏,大雨倾盆,乌漆麻黑。他也是独自这般飙车发疯,平均速度达到250km/h。车身犹如心尖血红的闪电划破夜色,转瞬就被夜色吞没。

当时的他扫了一眼车速表,崩溃地骂自己:“你真他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二百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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