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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走马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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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?”

李裕怒气冲冲地推开魏无笙的门,夺过了他手里的茶。

“什么故意的?”

“她马上就要答应了,你这时候叫阿宽来找我说舒玄礼找不到的事,这不是故意搅坏这买卖,要把她留在这儿么?”

李裕警告道,“三郎,这女人可不是好惹的,以前的亏你还没吃够么?她的心不在你这里,如果把她带在身边,指不定哪一日就要卖了咱们,多年来的心血就付之一炬了。”

魏无笙淡淡道,“我知道,所以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

“那你是怎么想的?”

“她要让我给陛下上书封她做县主,你不觉得这要求太荒谬了么。”魏无笙带了些许嘲讽的意味。

“她觉得这买卖不划算,要一喝二的,分明觉得我们占了便宜,拿她没办法,我可不会一直忍着她。得让她知道找人的麻烦,一个月两个月,一年两年,如此辛苦,又寻的是她的夫君,这买卖足够抵偿她的那颗妖丹了吧。”

李裕想了想,还是带着怀疑,“如果她不愿意呢?”

“那就没办法了,先把她关在这里,以后在想办法。”

“我愿意。”

门外传来宋璋的声音,她推开门看向魏无笙,“我答应你,只要你帮我找到他。”

李裕闻言一阵欣喜地看向魏无笙,魏无笙的面色却似笑非笑,沉默了一会儿,他道,“南蛮洞在安平山附近,明日我们正好要出发安平郡,你随我一道去吧。”

一进城,魏无笙一行就向平安郡守递了拜帖说明了原委。拿着官府的文书,他们顺利抵达了南蛮境地。他们盘踞在此,也不愿当真得罪官府,加之来人所备银两丰厚,看着那两只大匣子,他们痛快松了口放人。

王冕终于见到了分别十年的好友——他几乎已经认不出他来,尽管他的记忆也本就模糊。

姚术被掳去南蛮时十九岁,现在不过十年,已经完全改换了面貌。他穿着一身打着结的灰褐色破洞毛衫,两只胳膊裸露在外,粗糙的皮肤交叠着新旧不一的伤痕,是鞭子打的。

这十年,他在南蛮洞里看羊、喂羊,和羊一起睡觉。他替他们放羊,同时也是他们豢养的羊。蛮子用鞭子驱逐惩罚他,他的脚上钉着人蹄(两块木板并两条长钉穿透脚掌,好容易长拢的肉又因方才拆下的摩擦渗出血来,洞口流着脓血),毛衣覆盖的这幅躯体发出瘟羊的濒死的恶臭。

长长的毛发没有梳理,也同羊毛一样打着结,他不敢抬头,双腿因疼痛几乎站立不起,颤巍巍打着摆子。王冕扶住了他,用手拨开发丝,那双空洞的眼终于有了些许生机。

震惊、喜悦、愤恨,两只眼睛只是哭泣,似要流尽这些年身体里的苦水。

“十年不见,我险些认不出你了。”

王冕哭湿了衣襟,声音颤抖。

姚术从震惊中清醒过来,两腿一屈,扑通一声跪倒在王冕面前。

“王兄与我不过泛泛之交,当年被蛮子捉去,四下无亲,以为必死无疑。在这蛮子洞里苟延残喘,不想有朝一日还能重见天日。兄长救命之恩,姚术没齿难忘,结草衔环,生生世世,愿为牛马,供君驱使。”

王冕见状也跪了下来,“我当初一介贫寒书生,能得恩相录用,全赖姚兄举荐。危急之中,兄以身相护,引开了蛮子,我才得以保全性命。今日所为,不过偿兄长大恩,何至于兄长如此对我,实在是羞煞我了。兄长快快请起。”

李裕道:“我以为二位是至交好友,原来竟只是泛泛之交。姚郎君能舍身救人,王郎君呢,十年辛苦,千金赎友,二位都是大义之人,李裕敬佩。”

魏无笙也颇为赞赏,“二位豪勇侠义,又有谋略,不止可否有幸请二位共入我府中为我主事,俸禄虽微薄,但无笙一片赤心可鉴。”

王冕向姚术介绍了魏无笙的身份,听闻他驱逐倭寇,救下陈丰郡百姓,又襄助王冕以千金救赎自己,心中觉得这位皇孙将来必定大有作为,也是英勇惜才之主,故而就此随王冕一道拜入魏无笙府中。

眼见几人其乐融融,惺惺相惜,宋璋道:“魏郎君,我夫君呢?”

李裕道:“那南蛮头子说近来新进了许多人,已经去找了。”

正说着,便见那蛮子走了过来,“你们说的那个人不在这里。”

宋璋一听脸色就变了,“不在这里去了哪里?你再找找看,他叫舒玄礼,高高瘦瘦,眼睛很大......”

“各处都找过了,一个姓舒的都没有,别说什么李啊桃的了,你去别处找吧。”

“怎么可能没有!不在你们这儿还能在哪儿,你告诉我他在哪儿!你把他还给我,把我夫君还给我!”

宋璋有些激动起来,那南蛮叽里咕噜骂了一句,眼见着要动起手来,魏无笙长臂一伸,将她锢在了怀里。她也嘴里开始咒骂起来,欲要撕着蛮子不得,一口咬在了魏无笙手臂。继而颈边一麻,她失去了意识。

眼泪在狭窄的眼皮中横冲直撞,冲开干涩的通道,从眼头落了下来,两条透明的丝线,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烁着黄色的光,从这光里,魏无笙看出了几分神圣。

他怔怔地,没有伸手去摸,只是观察着她。

她在哭,为谁而哭?是为了她的丈夫。

他从前也见过她哭。她想上学,夜里偷偷地蹲在窗边,用手捂着脸啜泣。然后他满足了她,他去向陈夫人大闹,她那双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恢复了平静温柔的神采。

她的眼泪曾经属于他,可是现在……

他伸出了手,摸了一滴泪在指腹,温温的,不热也不凉,所以没有一丝刺激,反而因这无知觉的温催促出几分痒。

从指端伸到心里,像是有一只狗尾草悠悠地挠着,恨不得掏出心来抓两把止痒。

她蓦地睁开了眼,他又恢复了淡淡的神色,指腹还湿润着,两指一搓,试图搓去这水,却依旧剩下几分盐水的粘腻。

宋璋醒来时那两行泪顺着脸颊滑到了下巴,走完这一条必经之途,只看得见盈亮的印子。她无知无觉,却下一意识看着魏无笙。

他斜着身子在看窗外。

狭窄的马车里因为走了两个人显得空旷。

“他们呢?”

“去买酒了,今晚要庆祝一番。”

庆祝找到了他的朋友,宋璋心中压抑的心绪再次难受起来。

“放心,无论天涯海角,我都会帮你找到的,有生意在。”

他一副无所谓的态度,他当然放心当然不急,他要她的眼睛,随时都不晚。可玄礼不一样,她不知道他在哪里,受了什么苦。每拖一分,她的心就难受一分。

而这人的眼里只有他的生意……

她也转过身去,打开了车窗。

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,安平郡的这条街上热闹非常,马车停歇处正摆着一架两人高的竹架,悬挂各式各样灯笼。从这里往前望去,一条道望不到黑,亮盈盈地直伸到尽头。

“花灯、鱼灯、彩灯、走马灯嘞……”

“九文一只,二十文三只了——”

那老板看见她伸出来张望的目光,殷切招揽,“姑娘,我们这儿什么灯都有,都是自己做的,来看一看吧。”

老板不缺生意,摊前站了几个姑娘,仍不忘抽空揽客。

“这个多少钱?”有个姑娘指着一架做工精致些的灯问。

“那个三十文一只。”

“这么贵?”

“那是走马灯,您看那做工,您再闻闻那味,里面的画儿也是我上官学门口找那些学生们画的,用的是素绢,颜料也是好料,不掉色的。而且啊,您上前面转一圈回来,就知道我这是最便宜的了。”

虽是小本生意,老板做买卖也有策略,说完这一通,那女子似信非信,他也不急躁,只笑笑拿过另一只小灯,“这个好看,也精巧的,拿这个也好。”

长了目光,有了对比,那女子的眼就只容得下那一只最精巧的走马灯。她扭头看着摊上那些小灯,手里还是拿住了那走马灯。

“罢了罢了,就要这个了。”

老板笑得更殷切了,“也好也好,您拿好。”

她的目光在绣球灯上停住,手指覆盖着,心里其实并没在意。她只是不想和魏无笙待在一个空间,她总是觉得有一双狼似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她,尽管他看上去面色平淡,如目空一切。

一双手夺过了她手里的绣球灯,“这个拿一个吧。”

手里的东西莫名被夺走,她眉头微皱看了他一眼,懒得与他争夺,松了手去看其他。

他付过钱后却将那灯给了她。

她瞬时厌恶起了那东西,“做什么?”

“不做什么。”

“我没有东西和你换。”

她走开了那摊子,往前面走去。一条狭窄的街道车挤车,人挤人,摩肩擦踵,声音嘈杂,她却能分辨出他的脚步。一种闲散的,却带着分寸,因在动物的掌控范围内,故而打着哈欠伸着懒腰。

可是那双貌似松懈的眼睛深处紧紧盯着他的猎物,一旦超出领地范围,便踩住尾巴,张开獠牙将它叼回掌下。

她敏锐地直觉到那身完齐整挺拔的衣冠之下,是一只站着走路的野兽。为了在人类世界信步,暂时收起了獠牙,修剪了粗硬的毛发,换上一张人类最爱的羊羔皮子。

她走得更快了,专门从拥挤的人群中穿梭,一次,两次,三次……

她带着怒气转入了一个小巷,那种逼仄的感觉终于暂时消失。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阴冷。

其实有灯,不过几盏残灯,在高耸的灰墙与沉重的夜色之下,并没什么存在感。

“姑娘买灯吗?现时定做,存留回忆,很漂亮的。”

她停住了脚步,巷尾尽头是一户人家的侧门,石台阶上摆着稀稀疏疏几盏灯,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,坐在台阶上,仰头冲她笑着。

她卖的是走马灯,竹架做成亭子模样。灯里面放的是一张白纸,漫无目的地转着圈。

要说漂亮,绝不会比外面巷子那些灯样式多,颜色艳。她拿起那灯细细打量,灯架的边缘很平滑,没有一点扎手的倒刺,摸上去像在摸玉一样,圆润光滑,触手生温。

里面的白纸朦朦胧胧,比蚕丝细腻,比牛乳清练。质朴的工艺,让人感到舒适轻松,蜡烛散发着淡淡的香气。不浓郁,靠得很近才能闻到,它释放得很慢,像它旋转的速度一样,恰到好处。

花香无论多么芬芳,到了人身上,总是有矫饰之嫌。冒冒然贴上去,又冒冒然消失,散去。从这香气中就仿佛可以窥见一朵花的盛放与衰败,人们孜孜以求花香的持久、浓郁,正如对青春永驻,寿命长久的那种渴慕,疯狂、执着而又卑微。

可是它不一样,宋璋摩挲着底部的骨架,带着蜡烛的热度,像是在触摸自己的骨头一样。

“里面的蜡烛是自家做的,天然温和,味道虽然淡,不过安全呐。”

安全、舒适。

像是人本身散发出的气息,从五脏六腑、血液里发出,穿透骨肉,散发出的,生命的气息。最为熟悉,也最让人感到安全自在。

“怎么定做?”

“姑娘有什么想念却见不到的人,可以试着跟我说一说,我把他画下来。装到灯里,送一只我自家做的蜡烛,夜里带回家,睡觉之前点上灯。就一定能梦到所念之人了。”

宋璋闻言笑了笑,虽不相信,却也好奇。“多少钱一盏?”

“姑娘是生客,初次做生意,给你算便宜点,一千文。”

“一千?”宋璋看了一眼那人,这妇人揽着怀中孩儿,梳着一个歪垂髻,头戴一朵白花,看着面善,却不想这么黑心。

“街上那些灯二十文三架。”她语气带着些许冷。

“我的灯和他们不一样。”妇人抚摸着孩子的头,抱着他身体前后微微晃动着,那孩子似乎是睡着了,温润的灯光下,依稀可以看见他脸上的红晕,是风吹日晒后凝结成的粗糙的一种红。

似乎怕吵醒怀中的孩子,女子柔声道,“都是自家做的,上好的白绢,宝石磨成的染料,骨架也是一根根打磨拼上去的,放在库房里阴了好几日,再精巧不过了。”

她对这些商人为提升货价信口胡邹的话没什么兴趣,唯一诱使她再度拿起那灯的是她的那句话。

“都到了这儿了,便买一盏吧。带它回去,姑娘心里思念的那个人,夜里就能见着了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我心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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