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次接头邝裕民余光看了她好几次。王佳芝知道他是注意到她穿了一件新的皮草大衣。
这件金色的貂皮,带着大翻领,衣身是做成三层像蛋糕裙的样子。很漂亮但上身有些过于贵气了。可是已经买了,也不能不穿。
其实她穿老易送的那件白色的就够了,本来也不太出门。但只穿一件,尤其现在又出去上课,显得小家子气了。她是无所谓的,可是要他没面子就不好了。
毕竟对于他这样地位的人,女人是排面,尤其她又不是什么糟糠之妻,明媒正娶,人家找外室都是为了排面,也不能给他丢面子。
阿妈和小丫头就常提起其他人家的事情,她们又是怎么知道的,老易也不会告诉她们这些无聊的八卦。还不是小圈子里说出来的。平民百姓都是,哪个圈子都是多少双眼睛眼睁睁盯着,学校里自己穿一件旧格子衣服都要让人议论,何况他们。她现在出去画画,要是失了体统颜面,一定在他的圈子里传开了。
这件皮草是她专门去那间皮草行买的,她逛街的时候看到橱窗里有一件豹纹的,这次想一定要买回去。
是很久很久以前逛街看到的,临死前那几个小时。
可真的到了地方又觉得不合适,豹纹穿在身上太充满野性了,尤其又是这么一大块料子,穿在身上真的成了一只大豹子了。
她还是没有买,毕竟一件大衣要好多钱,总不能买了白放着,还要再买一件和现在的换着穿,花的钱更多了。
他每个月给她的零用钱非常多,但她还是不想用太多,毕竟她觉得……
小丫头陪她去买衣服,她换上身上这件站在落地穿衣镜前面,小丫头赞叹道:“真漂亮!”
看她笑得那样开心,显然,服侍的主人这样光艳照人也是她的荣耀。
店铺老板也赞叹道:“太太穿着真漂亮,这件衣服很挑剔气质的,平常人再漂亮,没有太太的大气穿着也不行的。”
王佳芝从来没意识到这一点,因为不是那种身家显赫的大家小姐,身边的人又都是各种作践她。上学的时候粗布麻衣,她自己照镜子觉得算清冷,或者带着点傲气。
倒是身边的人都有这种感觉。她觉得金翘楚有大家风范,她穿着成熟些的戏服,台下的人觉得她比金翘楚还要端庄大气。
现在家里的佣人也觉得奇怪,平时一个娇滴滴的小媳妇,打扮起来倒是正妻风范,一点不像小门小户出身。
回去穿给他看,他抱在怀里道:“毛茸茸的,好像熊一样。”
他看着她的样子,想起一个同僚的姨太太,也穿过一件差不多的,人是漂亮的,可是气质差太多,穿着怪模怪样的。哪里有自己的好,这小家伙年纪虽轻,却这样仪态万方。他的虚荣心也开始作祟,想着不带出去向人炫耀一下就心痒。
王佳芝把衣服收进衣柜里,夜里钻进他怀里一时又睡不着。闭上眼睛还想着留在店里的那件豹纹皮草。这个时间已经关门了,它还穿在木制的模特身上,过着属于它自己的静夜。第二天开了门,撤去门板,它又重见天日,要客人试穿在身上,等待着它的主人,也不知道那主人配不配得上它。
她知道那件衣服太夸张,穿出去太张扬了。之所以念念不忘,还是因为那时候的执念。
橱窗里的女孩笑得那样开心,她有人陪,有人爱,有人可以挽着手一起逛街选衣服。橱窗外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等死。
几个小时后她就那样的曝尸荒野,还要和他们一起死。
她想起邝裕民,他伤的一点都不重。平时跟什么似的,没挨两下子都说了。他们五个人,把当初她最痛苦羞耻的事情都一人说了一遍。他最后都知道了,所以他讨厌她,最后一面都不肯见她。
想到这里她马上驱散回忆,再也不要想起。他永远不会知道的,她就是不久后要死,他也不会知道的。
第二天小丫头领着皮草店送货的人进来,她很诧异不是已经买了一件吗?
打开盒子是那件豹纹大衣,送货的伙计说是人要送来的,钱也给过了。最后又说,还要一道把送礼物的卡片送来。
王佳芝打开信封,里面一张白色卡片,画着一只豹纹小猫,团成一个甜甜圈的形状,搂着一个人的腿。
王佳芝知道,他年轻时候也喜欢画几笔漫画的。没错,办报的时候缺人手,没人画插图,只能他画了。
小丫头要看,她连忙要收起来,手忙脚乱往身上揣,发现旗袍没有口袋,这才意识到手里不是有信封吗?忙再放进信封里。
要仆人发现他画这样幼稚的东西,成何体统。
一定是小丫头和他说了,她穿着这件踟蹰了好久,但还是没有买。
晚上他回来,她穿给他看,她枕着他的腿,他捋着她身上毛茸茸的皮草道:“好像一只小花豹。”
她道:“你把我当作你的猎物。”
“豹怎么会是猎物呢,我们是平等的。”
王佳芝有些惋惜道:“这件衣服穿出去太张扬了,没机会穿的。”
“那你就在家里穿,就像这样。”
她笑道:“我不是猎物,是你的宠物了。你也要穿一件毛茸茸的,要我捋你的毛。”
“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