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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坠梦之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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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皓卿耳朵红的要滴血,能听见自己血管中血液奔涌的轰鸣。心却像被冰凉的手指攥紧,由着严景铄掌控着上上下下。

“你别......”林皓卿转过头不肯看一眼,声音几乎是嗓子硬挤出来的,像是被欺负到难以忍受,才发出的小兽的呜咽:“痒......”

要疯掉了,他想,一挨到严景铄,他就紧张的像个毛头小子。

木质香迫不及待钻进鼻腔,林皓卿绝望的闭上眼睛。

“让我一个人待着吧......求你......”

冰水表面凝出细密的水珠,顺着瓶身滑落,滴在橡胶地面,炸开一朵黑色的水花。

好半天,严景铄终于收回手,视线像一条蛇,眼神缓缓顺着林皓卿的耳廓舔到他的胸口,泛着不易察觉的猩黄。

“有事随时叫我。”

黏在他身上的视线一点点消失,身边的热源终于离开。

林皓卿怯怯的睁开眼,脚腕被缠好冰敷毛巾,不远处的擂台,响起了击拳厚重的闷响。

昨天占卜师的判词又冒了出来,“良人伴君行”,幸福,真的触手可得吗?

他看着场地中央聚精会神的严景铄。他赤裸的背肌在顶光下起伏,汗珠顺着紧绷的肌肉从脊椎沟滚落,洇湿了运动短裤的松紧带。

严景铄的双眼紧紧盯着对手,高大的身躯积聚了无尽的力量,像一头蓄势待发的野兽,令人畏惧。

更令人心动。

林皓卿的脸颊慢慢升腾起一片嫣红。

他察觉到自己身体里泛起的渴和痒,打开一瓶能量饮料灌了几口,没由来的感觉到烦躁。

鸭子而已,他当然可以支付得起。

蓦地,他反应过来,自己拿着丈夫给予的一切,冠以维持家庭的美名,如今的所作所为,真的无愧于心吗?

原来自己也是品质低劣、见色起意的俗人。

林皓卿不甘心的闭上眼睛,踉跄起身,一瘸一拐的离开。

场地中央的严景铄立刻叫停训练。

“OK,今天就到这里。”严景铄擦了擦汗,随意丢掉毛巾,拿上衣服追了出去。

张教练在原地呆呆愣了几秒,突然回过神来,手机响了起来,听筒那边传来娇俏的女声。

“亲爱的,你在干什么呢?”

“我?”张教练摇了摇头,他记得大明星严景铄找他约课,还带了一个人来,怎么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完全模糊了?

女友轻笑两声:“你该不会又像以前那样,过于关注新学员,让老学员不开心了?”

“我早就告诉你了,就算你只是出于好心尽职尽责,但是学员真的很容易依赖教练的......”

女友的话像是一双手撩开半遮半掩的幕帘,让张教练的记忆若隐若现。

他张了张嘴,想解释什么,却只记得有一双白藕似的胳膊,慢慢压上漆黑的皮质软垫,然后被一双眼睛挡住了。

一双眼睛,猩黄的眼睛。

女友的声音越飘越远,记忆重新变成一片空白。

“所以你什么时候来南城陪我呀?”女友在电话那端撒着娇。

“南城?”张教练猛然惊醒,疑惑的重复着女友的地址。

“就是南城,”女友有些生气:“我不管,后天我约了车搬家去南城,你今天就买票来找我!”

女友的声音越来越大,明显不满意张教练的敷衍。

张教练只得放下刚刚一切疑点,专心答应电话那边女友的一切要求。

再次抬起头时,窗外的天已经完全沉了下来,一道耀眼的霓虹灯柱,捅破云层,刺破暮色。

灯柱的中心位于四海市最大的体育馆,此刻那里人声鼎沸,五颜六色的彩灯在夜幕下闪烁,将天际线染成粉蓝相间的幕布。

热闹的体育馆也被戴着粉蓝装饰的观众们占据着,男男女女在宽敞的广场上尽情地嘶吼呐喊。

“坠梦!坠梦!坠梦!”

声浪裹挟着激情与荷尔蒙涌来。主唱撕裂衬衫的瞬间,胸口的汗珠在射灯下折射出钻石般的碎光。结实的臂膀在射灯照射下用尽全力挥舞着。

这是最近流行的摇滚乐队,他们演唱的“坠梦之爱”在最近拿到了国际大奖,被称为国内摇滚的下一代巨星。

今天是他们拿奖之后的第一场舞台秀,在热烈的氛围下,乐队的情绪也达到了顶峰。

随着“坠梦之爱”达到顶点,舞台从上到下淋出清澈的凉水,为火热的现场带来凉爽的激情。

主舞台上的乐队乐手们在舞台喷射的凉水中狂舞,丛台上到台下,所有人都疯狂的摇着衣服和帽子,尽情宣泄着情绪。

林皓卿被严景铄半搂在怀里,戴着帽子穿过侧面狭窄的过道,走到离舞台最近的vvip专属座位。

这片区域基本是留给歌手的家人,领导和主办方的,不仅周围有保安,而且位置宽敞,伸手就能够到舞台。

“你在这等我。”严景铄脱下皮衣盖到林皓卿身上:“挡一下水,别着凉了。”

林皓卿有些不安的抓着衣角:“你要去哪里?”

“去唱一首歌给你听。”

绚烂的舞台光线之下,严景铄闪耀的银发被染上各色的光,而唯一不变的,是他望向林皓卿时情意深深的双眸。

“等我。”

林皓卿慢慢松开手指。

严景铄最后望了他一眼,头也不回的走向后台。

林皓卿没由来的感到不安,缓缓坐在座位上,舞台洒下细密的水洇湿他的衬衣。

舞台之上,“坠梦之爱”渐渐停止,主唱拿起话筒,声音已经有些沙哑。

“太开心了我的朋友们!”

观众们一阵欢呼。

主唱冲着台下挥手:“因为,今天,我们的老师,消失五年的jason——严景铄,刚刚突然来到现场了!”

主唱的话像是溅入油锅的一滴水,整个会场都因为严景铄沸腾了起来。

林皓卿愣住了,他当然知道jason,鼎鼎大名的音乐人,十年前以一首原创歌曲出道,三年内创作近百首歌曲,拿遍国内外大大小小的奖项,但从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实面貌。

没想到,jason就是严景铄。

对方根本就不是什么“高级鸭子”“心理咨询师”,林皓卿喉间泛起铝罐的金属腥味,耳膜随着欢呼震颤,他牢牢捂住耳朵,好像只有这样,才能不被声浪击倒。

灯光混乱的闪动,乐队鼓手手里的鼓槌几乎只能看到残影,但这一切都不足以展现所有人对严景铄的狂热追捧。

舞台上的灯光如瀑布般倾泻而下,在欢呼声中,严景铄带着墨镜出现在舞台光芒中心。

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台下观众的神经,尖叫声、欢呼声此起彼伏,万人会场因为他的出现沸腾,如今又因为他一个手势,重新变得安静。

严景铄接过乐手的吉他,停在距离林皓卿只有1米的位置。

“我喜欢音乐,是因为音乐可以传递真实的情绪。我退圈,是因为没人听懂我的音乐。”严景铄举起手里的吉他,目光穿过墨镜望着林皓卿:“还好,今天你来了。”

人们经常形容音乐是动人的,富有感情。

但是很少有人形容音乐是缭乱的,缥缈的,让人着迷的。

与刚刚的“坠梦之爱”相比,严景铄这首无名的歌无疑是安静的。他只有一个人,一把琴,站在一个单调的舞台上。

上万支荧光棒安静的挥舞,像是一片荧光的梦之海。璀璨的灯光聚焦在他身上,悠扬的琴声荡开,丝丝缕缕的感情化作音符在琴弦上流淌,是诉诸于口却无法得到回应的爱。

严景铄蹙着眉在舞台中心吟唱,如同天神般俊美无铸的面庞带着深深的痛苦。

谁舍得拒绝他呢?

这首歌的高点串进一段密集的鼓声,细密的急促的敲击,每一声响动,都化作小声的催促——去爱他,去爱吧,谁能不爱他。

琴弦扫过林皓卿的耳膜,狠狠地撞进他的心底。踩着鼓点,舞台上的严景铄朝着林皓卿伸出手,两人的距离仅仅一步之遥。好像只要伸手回应,就能拥有瞩目耀眼男主角独一无二的爱。

林皓卿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,应和着旋律加速跳动。

他喉咙发紧,手心渗出细密的汗珠,连呼吸都变得困难。严景铄的光芒太过耀眼,他被这光芒灼伤,无所遁形。

林皓卿低下头,无名指的戒痕被黑色皮衣衬托的愈发明显。他意识到自己与严景铄的距离,远不止舞台与观众席的几米。是身份、地位、人生轨迹的天壤之别。

曾经的误会让他感到自己的卑劣与荒谬,而此刻,自卑却像一根细针,深深扎进他的心里。

突然,口袋里的手机震动,熟悉的铃声传来,那是丈夫的专属铃声。

急促的铃声把林皓卿从梦幻中惊醒。

“喂......”丈夫低沉的嗓音穿过时空,拨动林皓卿破碎的心。

他顿住了,呆呆握住手机,最后看了一眼舞台上炫目的焦点,转过身,挤开人群,朝着出口走去。

身后的欢呼声依旧震耳欲聋,但他的脚步却越来越快,仿佛迫不及待要逃离虚假的梦境。

“喂,穆申......”

电话那边丈夫的声音比以往更加疲惫:“和朋友玩的怎么样?喜欢吗?”

林皓卿眼眶有些发热,口腔泛着苦意,他莫名感到委屈。

“不喜欢,我从来都不喜欢,我想你陪我。”

电话那边安静了很久,林皓卿几乎认为对方已经挂断电话,他眨眨眼,眼泪失控溢出眼眶。

良久,听筒里终于传出对方的回应:

“抱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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