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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第 29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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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也不难,只是我......”

一双柳眉蹙成月牙状,陆朝云坐在亭子里,双手绞着手帕,露出小女儿姿态。

“只是什么?”林婉云坐在对面,追问道。

未语面先红,双颊微微发烫,陆朝云羞红着脸,扭捏开口。

“公孙公子,我仰慕已久。”

公孙仪富有才子之名,诗文才情惊世绝俗,是封平县的一股清流。

碍于闺阁女子的身份,陆朝云一直想拜访这位公孙公子,奈何没有良机。

今日恰逢林婉云来请要两张请柬,又因公孙公子是雀光楼的东家之一,借此机会,让她代为传达。

“这事好办,陆小姐放心交给我,我一定把话带到。”她拍着胸脯保证。

“我还是手书一封。”陆朝云站起身来,吩咐丫鬟伺候笔墨,“以表我对公孙公子的敬意。”

陆朝云写完书信,郑重其事地交给她。

林婉云拿着请柬和书信,让她想到了中学时期,替人送表白信。

这种经典桥段在影视剧中常见,不过在现实世界,她却是被人告白的一方。

那是高中时期,某个再平常不过的下午,她坐在教室里刷题,突然有人找她。

是个陌生的男同学,她在同学八卦的目光中走到教室门口,抬起脑袋问,“找我干什么?”

那个男生扬起下巴,态度很不好,“有人找你。”

张狂得让她反感,眼珠一转,看见拐角走廊处一个男生鬼鬼祟祟的,时不时往她这边看。

远处的男生,校服松松垮垮,吊儿郎当的样子,脑袋顶上泛着油光。

邋里邋遢的,还不洗头,看着就让人不舒服。

下一秒,男生说:“我有个朋友喜欢你。”

“然后呢?”她表现得很淡定。

男生又说:“你有男朋友吗?”

她大声回答,故意让远处的男生听见,“有,怎么了?!”

远处的男生无地自容,过来拉男人,“快走,快走,太尴尬了。”

小嘴一撅,回到教室坐下,她继续刷题。

林婉云走在路上,回到家里,李嗣坐在屋子,整理账册。

“我要去雀光楼,你和我一起去吧。”

李嗣放下纸笔,道:“好。”

鉴于之前被人绑架的经历,林婉云不敢一个人离家太远,有个男性朋友作伴,起码安全有保障。

作势走回房间,看样子是要取他的剑,她忙把人拉回来,按进座位里,“不用带剑。”

“孙姐姐——”她转头呼唤起内屋的孙怡芳。

“叫我做甚么?”掀帘从屋里出来,孙怡芳问道。

“我们要去雀光楼,所以要打扮一下,你和我先给嗣哥哥上妆吧。”

虽然不是第一次被化女妆,李嗣脸上还是有些不自在。

“别睁眼。”林婉云语止他,轻柔地用湿巾擦脸,又为他抹了遮瑕粉底。

两个姑娘轮番拍打,终于将底妆抹匀。

孙怡芳负责描眉,林婉云负责上唇妆,她这几日没少研习新的妆容,终于学会怎么把碎钻贴在眼眉处。

腮红、眼线、口红、眉毛,都没落下,可还是觉得缺少了几分意味。

响指一打,原来是眉心处少了点缀。

于是,她用化妆刷小心画出花型,鲜红的花钿在如雪的肌肤上,衬得更加艳丽夺目。

“怎么样?”捏着下巴,林婉云作深思状,问身边的孙怡芳。

孙怡芳一味点头,神情意味不明。

“到底如何?”李嗣忍不住开口,耐不住好奇心,他站起身,走到铜镜面前,注视镜中陌生的自己。

完全像变了个人,镜中的人眉眼低垂,眉眼含情,一双秋瞳如水,深情得能凝出水来。

林婉云的技艺又精进了。

这下轮到林婉云,在孙怡芳的帮助下,很快也上了妆。

林婉云兴奋地在屋里转圈圈,像一只会飞的小鸟。

孙怡芳忍俊不禁,打趣道:“一对姐妹花。”

连忙挽住李嗣的袖子,她才不要和李嗣做姐妹。

临走出发,林婉云忽地想到什么,“不行。”

“怎么了?”顶着一脑袋珠翠的李嗣转过头问她,恰如一道闪耀的明星,晃得她睁不开眼。

“太惹眼了。”林婉云回转过身,从屋里找到面纱,戴在李嗣脸上,“这下好了。”

就不怕贼人惦记了。

以前因为男女有别,她去拉他的手,他老是躲开。

现在成了姐妹,林婉云放心大胆地牵着他,没人会说什么。

甚至挽着他,十指紧扣。

旁人见了,也只是认为二人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小姐妹。

走到雀光楼,侍卫照常拦住二人。

这回林婉云可有说话的底气,从袖子里掏出两张金灿灿的请柬,交给门口的侍卫。

侍卫翻阅后,毕恭毕敬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。

顺利进入。

楼中雕章缛彩,珠光宝气,安然有序,用林婉云的话来说,类似于21世纪的奢侈品店,有专门的柜姐接待。

和小小的胭脂铺子比起来,简直就是云泥之别。

震惊之余,她还拉着李嗣四处转悠,许是李嗣身上的散发的气质绝尘,雀光楼的丫鬟以为他俩是某位高官的千金,频频示好。

皆被林婉云婉拒。

她没想到,雀光楼竟然能在短时间内能开业,边走边打量着,玻璃罩子下的首饰盒子闪着靓丽的白光。

李嗣为她取出,指尖匀了一点,涂抹在手背上,熟悉的香味弥散。

是她的雪花膏,只是换了名字和装饰物。

就在林婉云有下一步动作之际,背部撞上□□,一个男人横行霸道,冲撞了她。

“没长眼?”男人膀大腰粗,显然是富贵人家。

又是一个跟苟富贵娇生惯养的酒囊饭袋,林婉云懒得搭理。

经历绑架一事后,她做事都变得小心谨慎起来。

唯独李嗣像个木棍杵在原地,生生把男人看得发火。

“又一个不长眼的。”

“道歉。”李嗣如是说。

男人冷笑出声,“你知道我爹是谁吗?敢这么跟我说话,简直是在找死。”

“道歉。”冷冰冰重复。

眼看着人群围聚起来,怕事情闹大的林婉云拦在中间,“阿嗣,我不碍事的,还是走吧。”

李嗣岿然不动,以他的手劲完全能把水桶腰的男人掼倒在地。

吃过亏的林婉云知道这么做的后果,她尽力拉着李嗣的手,可怎么都拽不动。

就在这时,一声爽朗的男音从头顶传来。

“二位,可否给我一个面子,就此罢手,给彼此留些颜面?”

立马接上话音,林婉云讪笑着道:“各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,闹大了谁也不好看,大家说是不是?”

众人纷纷附和。

公孙仪站在楼阁处,再道:“方才我瞧得真切,的确是这位公子冲撞了这位姑娘,依我看,公子还需向这位姑娘道歉。”

男人一副忍气吞声的模样,“看在公孙公子的面上,是我错,还请姑娘不要计较。”

男人说完,愤愤离去。

众人作鸟兽散。

林婉云提着裙摆,追上楼去,“公子留步。”

公孙仪以扇遮面,一双桃花眼笑得开怀,果然停在原地。

可算知道陆朝云为什么会倾慕于他了,这样的人,笑起来如沐春风。

从前她以为只喜欢李嗣那样高冷的狼狗,可是没想到,这样阳光型的温暖男神也很有感染力呢。

“公子能否借一步说话。”她撑着楼栏,喘着粗气。

公孙仪的眼神在二人身上来回打量,旋而一笑道:“这边请。”

等进了屋,林婉云一口气,和盘托出。

“是这样的公孙公子,我有一个闺中密友,她自小仰慕于你,想约你见面,她还写了一封信给你。”说完,从怀里掏出那封书信。

“你千万不要误会,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。”

“理解。”公孙公子如是说,抖开扇子,将书信收入怀中。

从房里出来,她打算四处逛逛。

雀光楼有三层,最底下一层,是供小资人士服务,第二层则是像公孙公子,一些能叫得上名字的人进入,第三层则是封平县的土皇帝和雀光楼背后的东家。

天高皇帝远,小官小吏为王称霸。

每一层都有侍卫,刚才她和李嗣能上去,都是因为公孙公子的应允。

让人不理解的是,纵然是售卖美妆一类的产品,有必要搞得这么大张旗鼓?

尤其是防备森严的侍卫,每上一层,人数就有叠加。

林婉云不禁好奇起来。

趁着四下无人,她紧拉着李嗣,在他手心里写下一句话——

我想上去看看。

反扣住她的手,把她拉到无人角落,李嗣的手掌盖在她的脸上,她顺从闭上眼睛。

一股清风袭来,再次睁眼,轻巧落地,已然落在第三层的楼阁上。

闲逛之中,有丫鬟端着托盘经过,一一向他们行礼。

林婉云伸着脖子往丫鬟托盘里看了,就是普通的化妆品,没什么稀奇的。

厢房一间间紧挨着,走廊尽头的房间紧闭,看着就不大对劲。

不知不觉就靠了过去,许是第三层人员尊贵,附近都没有侍卫,房里的人说话也大胆起来。

“富贵少爷年纪轻轻,就有如此作为,前途不可限量啊。”屋里的人推杯换盏,一阵客套。

“哪里哪里。”

从话音里辨别出苟富贵,胡老八等人的身份。

果然是他们盗取了她的秘方。

林婉云慢慢握紧了拳头。

这时,有人说:“贵妃娘娘素日喜用香粉,改日进京面圣,你在娘娘面前替我美言几句。”

“哼,什么娘娘,圣上濒天之后,还不是弃妇一个。”

“不可妄言。”

听到这里的林婉云心里一惊,下意识看向李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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