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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第 1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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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妄。

尾音从喉间低吟出声,在舌尖回旋,名字被唇齿间的蔷薇香气裹挟。

卷着温热吐出,窜入身后男人的耳蜗。

他瞳孔微张,圈住她的手指猝然发白,喉结上下滚动几回才勉强找到些许理智。

竟不知晓,这三个字被她念出来这样好听。

“欢欢,再喊一次。”

肌肤上的细小颗粒在那声无意识的低喊中发冷,顺着通体血液流淌到五脏六腑。

似毒上瘾,确认无疑。

“欢欢,再喊一次。”

滚烫的鼻息喷洒在柳芳菲脖颈之间。低沉沙哑的声音对着狐裘挠在脖颈之处,惊起阵阵酥麻。

柳芳菲本能地动弹几分,却被男人抱得更紧:“别动。”

警告中裹着沙哑,她烧红的耳垂往一侧轻轻撇去,心里憋着一股子闷气难以舒缓:竟不知,一个名字会让他情动至此。

所以,他们这样到底算什么呢?

柳芳菲嘴角反而勾起似有若无的冷笑。

殊不知,这小皇爷的名讳,正是他的名字。

“司徒妄。”

她终是随了他,再次念起。

带着似有若无的兴味,传入他本人耳里,低回婉转、缠绵撩人。

“欢欢,你可知晓,其实小皇爷最喜旁人叫他阿妄。”

他循循善诱。

阿妄。

从未有人如此这样叫过他,这样说起,不过是一己之私。

他想听听,自家姑娘这般叫他,是不是会有更出其不意的效果。

阿妄。

柳芳菲心中一拧,倒是不知他俩之间有这些闺阁情趣。

阿妄,他便是这样喊他?

就像他叫自己欢欢那般,悱恻。

“阿妄……唔……”

尾音尚存,湿热先一步窜入,舌尖顶开皓齿,吐息滚烫灼人。

鬓边步摇随着侧头打在脸上,轻轻痒痒。

见鬼的克己止欲。

见鬼的君子礼仪。

见鬼的隐忍克制。

仅仅两字,便打得他节节败退,功亏一篑!

此时此刻,他心中唯一所想,便是将眼前不知所谓的人,狠狠地融入骨血。

让她鼻尖儿发红,让她嗓音嘤咛,让她随自己飘荡。

让她凤仙蔻丹在后背上划出一道道沦陷的痕迹。

柳芳菲鼻尖儿的确发红了,除此之外,还有一行清泪沿着纤长脖颈滑到司徒妄唇边。

檀香气息喷洒在脉搏跳动之处,灼灼燎原。

——欢欢,阿妄最喜甜豆。

所以,观澜苑时时刻刻摆放一盘甜豆,竟是如此。

——欢欢,阿妄觉得,檀香宁神。

所以,将她包裹的檀香,也是因为他了。

——欢欢,阿妄见着粉色定会欢喜。

所以,你才说我穿粉色最可人吗?

——欢欢,阿妄喜欢下棋。我教你下棋可好?

不好。

在他看不到的时刻,柳芳菲轻咬嘴唇,摇头。

“欢欢,回答我。”

一字一顿,吐字之间呼出的热气钻入毛孔,声音隐忍沙哑再次问询,“我教你下棋,好不好?”

“欢欢,说好。”

铜镜映出软榻上一道交错的影子,随他引诱的声音轻颤。

“好。”

柳芳菲被缠得紧,银丝断裂的瞬间,终是忍不住点了点头。

声音虚浮无力,如她起伏的细身一般,被抽了魂儿,不住地喘着热气。

荟如从屋外走进,瞧见的便是自家小姐瘫坐在软榻上,伏案自怜的模样。

红着脸将小姐领口盘扣系好,处处青紫斑驳夺人眼球,遮掩不住。

“氅子不用了,热。”

见荟如拾起地上狐裘欲往她肩上搭,柳芳菲摆手阻止。

方才男人特意往火盆添了几根炭火,本是也打算替她搭好狐裘的,抬眼却见她双颊潮红,似笑非笑地又将狐裘搁在地上了。

临走之前,他揉了揉她的头:“知晓你也喜欢,那我便欢喜了。”

一语道破,她心头耻辱。

“小姐,若您真是喜欢那位公子,不如……皇爷便不嫁了吧。”

荟如提议,“奴婢瞧着公子对您也是关心得紧,如若这般,你要不要和他好生谈谈,兴许他愿意与你远走高飞也未可知。”

柳芳菲握着暖炉的手悬停,不嫁皇爷,远走高飞?

如若这般,那她重活一世还有什么意义。

更何况,那个人随小皇爷多年,对她不过是一时兴起而已,并非唯她不可。

既是如此,那她何苦重蹈上一世的覆辙,为了一个求而不得的男人生生断了自己的后路。

“小皇爷,得嫁。”

说话间,忽觉有些有些凉了,旋即将狐裘裹好说道,“爹爹去年得了一副翡翠棋盘与棋子,你去禀了他从仓库中取来,再去铺子里买一本棋谱。另外,今日起,你多去心悦布庄瞧瞧,若是有桃夭锦缎都买下按照我的尺寸制衣。”

心悦布庄是黔州唯一一个顶尖儿的布庄,有钱府上的小姐都是在那儿制衣。

他说皇爷最喜粉色,那选妻之日的衣物也得快些筹备起来了。

司徒妄离了清欢苑,藏于青色长袍的指腹捻着甜腻唇脂,方才那声“好”似猫儿叫,挠过他的心肺。

直至现在,都留有余颤。

他想,若不是方才那阵阵轻颤扰了他的动作,或许他将送她一汪春潮也未可知。

所以最后,他逃了。

来不及抱着她道歉、安慰,匆匆忙忙将炭火放到火盆里,揉了揉精美的鬓发,逃了。

知晓她喜欢,他的确很是欢喜。

不管是喜欢他这个人,亦或是他带给她当下的那个感觉。

他轻轻走过自家姑娘从小生活的府邸,庭院回廊,百年老松。

黔州深处高地,每年冬日大雪纷飞仿若渡劫,今年更甚。

长靴碾过积雪发出阵阵闷响,司徒一四处张望,迎合道:“据说柳姑娘腿伤之后,柳老爷便重新修缮了,瞧这一马平川的,还真是疼爱女儿。”

疼爱吗?

司徒妄轻笑一声,不置可否。

如若是他,定不会让欢欢坐于素舆多年,哪怕寻遍天下名医,也得把那双腿给治好!更遑论留着两个毒妇在柳府加害与她。

就连走路,且要偷偷摸摸哄着瞒着。

单单这点,柳老爷对欢欢,已尽是亏欠。

“这种子,是蔷薇?”

男人看向白雪覆盖的枯叶问起。

“柳姑娘喜欢蔷薇,故而柳府除却蔷薇没别的花。”

“何时能开?”

“黔州天冷,约莫还有三四月呢。”

话落,天真的司徒一便被小皇爷接下来的话惊得浑身发颤:“给你十日。”

“什……什么?”

他回答得僵硬。

“十日后,我要看到蔷薇花开。”

冰天雪地,若有满院蔷薇,欢欢定会喜不自胜。也只有那绝美蔷薇,才配得上她莞尔一笑。

仅凭想象,那张笑意盈盈含着春色的脸,司徒妄也不禁勾唇出声。

就是这样一幅场景。

身姿挺拔的男人置于白雪之中,勾出似有若无的笑。

高贵、出尘。

只一眼,柳鸢儿跳动的心骤然一停,随即“砰砰”乱跳了。

“他……”

身侧的丫鬟柔惠似是想起关键:“前些日子,蒲州城那位来了。”

原来是蒲州城那位皇爷,柳鸢儿更欢喜了:“爹爹的确曾提起过,不过据说小皇爷住了府外客栈,府上的不过是一位小爷。打听一下,他住哪个苑儿?”

“二小姐,奴婢听说,那位有龙阳之癖,这位长得如此俊美,莫非……”

“无妨。”

柳鸢儿挺了挺傲人的胸姿,自信地说,“不过是多费些心思罢了。”

方才前往若尘苑看完母亲,便想着还有些关于张微生的事未与柳芳菲交代完,于是又急匆匆地往这头赶,未曾想竟收获了意外之喜。

定是缘分。

自幼便有母亲替她张罗衣食礼仪,虽说身材娇小,可身为女子该有的软肉丝毫不逊柳芳菲,甚至更为挺阔。

这是她引以为豪的资本。

更何况,在母亲的督促下保养双颊,每日玉膏敷遍全身从未懈怠,若是让他见了定然无法把持,愿与她彻夜酣战。

柳鸢儿唇角上翘,自己人上人的时刻总算到了。

柳芳菲啊柳芳菲,我将拥有你永远也无法仰望的人生。

而你,却只配跟着张微生这样的蛀虫,共赴人间炼狱!

“小皇爷……”

司徒一五感灵敏,柳鸢儿整日玉膏敷身,带着不可名状的异香,甫一出现,他便察觉了。

瞧着她见着小皇爷面露饥渴急不可耐恨不得的禽兽模样,真是与柳姑娘没有半点可比性。

司徒妄摆摆手:“她是欢欢的猎物,留给她。”

说话间,柳鸢儿踏着碎步来了,低垂着头,三分带笑,七分带娇:“这位公子好生面生,不曾见过。”

猝不及防地抬头,桃花眼轻轻一瞥,两人视线相撞,司徒妄看笑话似的点点头。

竟不曾躲开。

柳鸢儿自信地挺直了身子,声音含羞:“公子是来府上作客的吗?鸢儿未曾听爹爹说过,若有怠慢之处,还请见谅。”

司徒妄不答,侧身与她擦肩,沾染一袖异香。

原本以为有些手段,现在看来,欢欢到底是有多愚笨,才会留着这样的跳梁小丑在跟前丢人现眼。

与柳鸢儿交手后,又在柳府四处走走才抵达观澜苑。

雕花木门的几道身影让他瞳孔一缩。

司徒二趴在门扉边打盹儿,而素舆上的人绣着蔷薇的靴子陷进积雪里,看得他莫名地生出几分刺痛。

雪越下越密,顺着狐裘豁开的口子往脖颈里钻。

司徒妄手比脑快将人悬空抱起,青色大氅擦过她冻红的脸颊,步摇流苏堪堪刮在脸上,带着似有若无的痒。

怀中女人轻若无量,狐裘下精心挑选的粉色蔷薇裙袴带着光泽,晃人眼球。

柳芳菲骤然失重,脸颊碰到大氅上沾着的碎雪反倒发烫起来,寒意滴在脸上带起灼热感。双手本能地勾起男人脖颈才勉强稳住心神。

旋即一愣,竟然……如此依赖他了。

雕花木门骤然开合,转眼间,柳芳菲便被男人抱到了茶案软榻上。

火盆在下一瞬冒起热气,火光“滋滋”窜出,映在她煞白的脸上才逐渐回温。屋内渐暖,狐裘落地,裙袴铺展,那双小鹿似的眼睛又水盈盈地盯着他。

无辜、委屈且勾人心魂。

司徒妄看到,原来不仅是蔷薇裙袴新换,还有鬓边步摇做衬,就连眉间面花都是精致描绘所得,更遑论那唇妆苏梅半注,唇脂盈透。

光是看着,便觉绝顶美味,恨不得将之吸入口腹,攻城略地。

不管不顾,即便是死,也快意知足。

既是你自己找来的,那便怪不得我。

自忖间,坐在她身边靠近半分。

“方才你说,要教我下棋。”

柳芳菲躲着他的靠近,将手中翡翠棋盒放在茶案上,“这是爹爹珍藏,我给取来了。”

司徒妄摩挲棋盒,能在同一块料子上取出质地色泽皆为绝品的翡翠做棋盘与棋子,恐怕全天下都没几副。

柳府卧虎藏龙宝贝不少,也难怪赵琼华母女费尽心机伤害欢欢了。

“欢欢今日很美。”

方才摸过棋子,手指带着温润的冰凉又点过唇脂,惊得柳芳菲一阵酥麻。

顺而向上抚上她嫣色脸颊,旋即捏住掐丝步摇流苏轻轻缠绕,“可是为见我而妆?”

突如其来地低语,让她无所适从,深深呼吸一口方才缓了心中紧张,软声回答:“掐丝蔷薇步摇与这裙袴很配。”

果真是猫儿似的声音,司徒妄低笑出声,有靠近半分:“所以……欢欢是为我而妆?”

柳芳菲心头打鼓,避闪不及,最后轻轻将他一推搡:“你说,皇爷最喜粉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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