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姐,打听到了,周公子自冬至那日就去了慈安寺,如今已有五日。”苍靛穿一身粗布褐衣,打扮得同城中贩夫走卒一模一样,加上毫无特色的五官,混如人群就像一滴水融入河流。
“听寺里采买的小和尚说,按照惯例,至少要住上半个月的。”
周逸之每年冬日都要去寺里小住不算什么秘密。
这都要得益于周家的老夫人,她老人家不止一次在宴会上盛赞她的孙子纯孝。说是为了给她祈福,每年都要去慈安寺潜心礼佛。
微微颔首,孟令窈道了一句“辛苦”。
“不辛苦。”苍靛笑得欢实,脸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,平淡的眉眼也瞬间多了光彩,“我今儿还帮城南的菜贩子卖光了菜,分了我五十铜板。”
“好哇!”菘蓝佯装生气,“小姐让你办事,你倒好,出门挣上了外快。”
“不这般,人家哪能让我在他的摊子上待了半天。”苍靛抓出一把铜钱,笑道:“好姐姐,分你一半,多替我在小姐面前美言,下回有这活儿,还叫我。”
“去去去,谁要你的钱。”菘蓝嫌弃,“快下去换衣裳,一身的灰,也不怕熏着小姐。”
苍靛仍是笑着,朝孟令窈行了一礼退了下去。
这两人都是孟府的家生子,几乎同孟令窈一道长大,感情深厚自不必说,平日里一个主外一个主内,是她的左膀右臂,离了谁也不行。
孟令窈未曾对他们吐露梦境,还未发生的事,说出来徒增担忧,更何况依着菘蓝的胆子,知道了怕是晚上都要愁得睡不着觉。
好在菘蓝和苍靛从不质疑她的决定。
“小姐,水调好了。”
外头的小丫鬟端来温度正好的水,又加了白芷、兰叶等香料。
待孟令窈洗净擦干手,菘蓝紧跟着从妆台屉子里拿过梅花香膏,一层层敷上,涂抹均匀,而后不轻不重地按摩。
冬日风大,屋里又常烘着炭火,若不小心护着,手便容易发干开裂。
菘蓝如此想着,手上动作愈发小心,脑袋里反复回想的都是从宫里老嬷嬷那学的按摩手法。
偶尔分出了一点神,思索小姐为何忽然对陆大人的礼物不假辞色,反倒开始打听周公子。
不过数秒就想通了。
小姐吃腻了青虾卷,隔天的菜谱换成八宝野鸭有什么错?
人之常情罢了。
孟令窈也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,一会儿眉毛打成了结,一会儿又恍然大悟似的喜笑颜开,倒是没耽误手上的功夫。
她垂眸看向自己的手,纤细洁白,还有淡淡的梅花香。
想当仙女显然不是件容易事,不止脸要好看,连脖颈、手这些地方也不可懈怠。想无一处不美,需要时间,更需要银子。
光是这一小盒香膏就要二两银子。
孟令窈偶尔翻些京城时兴的话本子,看到富家小姐为了所谓真情奔向穷书生,既上厅堂,又下厨房,书生夸耀自己有如此贤良的美妻之类的桥段就不觉好笑。
日日受油烟熏染,如何能肌肤胜雪?要自己搓洗衣裳,如何还能有纤纤玉手?
大抵是穷书生屡试不第下精神错乱的幻想。
从这个角度想,周逸之确实是上佳的夫婿人选。
至少周家是真有泼天富贵。
士农工商,按理说商贾本是最末流,但周家不同。
太祖起事时,周家押了三十船粮草,更是在最危难之际散尽大半家资解了太祖燃眉之急,天下太平后论功行赏,周家受了德善伯的封号。
周家那位先祖也是个聪明人,多番推辞爵位,只道德不配位,实不敢受。太祖数次挽留不成,只好答应,却特命周家能世袭皇商。
如今周家的生意越做越大,连宫里的贡缎都要过了周家的手。
近几年大公子周逸之有继承家业之势,就成了京城一块抢手的香饽饽。
又隔了两日,是一个响晴天,地上积雪消融,温度却比下雪的时候更冷。
菘蓝抱来件天青色斗篷,“小姐,今儿天好,这件斗篷颜色正适合。”
“换那件白色的吧。”孟令窈对着镜子细细勾勒眼睛轮廓,她的眼睛偏向圆润,柔和有余,却少了些距离感,故而每每上妆都着意上扬眼尾,显得更清冷些。
“寺里多是红墙,同白色更配。”
说这话时,孟令窈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前几日,雪衣狐裘的公子从朱漆廊下走过的场景。
虽然她一向不待见裴序,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人有一副好皮相。
轻轻哼了一声,孟令窈反复检查妆容,确认完美无缺后放下了青黛。
马车行了约一个时辰,抵达城外的慈安寺。
寺里蜡梅正是盛花期,氤氲香气同终年不断的檀香混在一处,熏得人直犯晕。
孟令窈接过知客僧递来的朱砂笔,在功德簿上勾了一百两。余光瞥见前一页周逸之添的是一千两,笔锋不由一顿,再一次感叹周家的豪富。
要知道,她父亲一年的俸禄也不过三百两,若不是祖上有积蓄,母亲又擅打理,哪里能让她随随便便就添上一百两香油钱。
“孟小姐也来添香油?”清朗男声在身后响起。
孟令窈转身时恰到好处地露出几分惊讶,“周公子?”拢紧白狐裘,她扶着菘蓝翩然起身,简单解释道:“家父说今冬雪大,恐惊了地脉。故而今日特地前来参拜……”
双手在胸前合十,她声音轻缓,“惟愿岁岁平安。”
日光漫过古刹飞檐,女子静立在佛堂前,低垂的眼睫与青烟缠绕,恍若壁画上端神女下凡,白衣与朱红廊柱形成强烈对比,深深映入看客的眼帘。
周逸之神色微动,似是颇为动容,“孟大人心系百姓,孟小姐亦如是。”
孟令窈眼看他快步上前,大笔一挥,在功德簿上又添了一千两,不由唇角微微上扬。
“岁寒天冷,周某也略尽绵薄之力。”
一旁的僧人脸上堆满笑意,“多谢二位施主。苍天庇佑,施主所愿,定会成真。”
周逸之还了朱砂笔,回道:“方丈客气。”一双含情的桃花眼重又转向孟令窈,“多亏了孟小姐。否则我这等俗人只惦记自己的小家,哪里想得到旁人。”
孟令窈没应他的夸赞,莞尔,“我回去要告诉父亲,他的一句话价值千金。”
周逸之笑弯了眼睛,“是了,还是靠孟大人,才给了我这个奸商向佛祖赎罪的机会。”
又是俗人又是奸商的,这位周公子大概是知道他的钱财张扬,姿态素来摆得很低。
不过比起那些一无所有还自视甚高的男人,孟令窈还是觉得擅长伏低做小的男人更好些。
谁说铜臭味不好闻呢?
说这话的人十有八九袋中空空。
“这时节,慈安寺后院的蜡梅正当时,孟小姐可愿去看看?”周逸之看了看天色,回身发出邀请,“周某在寺中住了些时日,若小姐不嫌弃……”
周逸之话并未说完,只是静静等待答复,一双眼睛深深凝睇着她,孔雀蓝锦袍密织金线,在日头下折射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光晕。
孟令窈面露迟疑,片刻后点了点头。
周逸之脸上的笑容更深。
院中梅树枝干遒劲,淡黄色花朵形似金钟,花瓣呈现出半透明的质地,仿若琥珀或玉石雕刻而成。
周逸之是寺中常客,偶尔有僧侣经过,都要停下来与他打招呼。
孟令窈旁观着,深感慈安寺不愧是京城第一大寺,和尚都比别处更俊俏些。
蜡梅的香气清幽,略带一丝苦涩,单单两三株,若有似无会叫人觉得惊喜,可大片密植,就过于浓郁了。
更别说身边还有个周逸之。
他身上没什么铜臭味,反倒被檀香腌入了味,即便在花丛中依旧存在感强烈。
难不成这些日子都在檀香中打滚?
太浓郁了。
孟令窈不大喜欢。
逛了两刻钟,孟令窈不欲再勉强自己,看了菘蓝一眼。
菘蓝靠近了些许,细声细气道:“小姐,时候不早了,夫人嘱咐了让您今日早些回去。”
“临行前母亲有所嘱托,今日要陪她一道用晚膳……”孟令窈语带歉意,“我先告辞了。”
“正好。”
“昨日慈安寺的住持方丈云游归来,赠了我一枚平安符,我正要归家献给祖母。”周逸之笑道:“不知能否有荣幸,再送小姐一程?”
入城的路不过那一条,答不答应都是一样,孟令窈顺势应下。
总归她要坐马车,周逸之要风度的话就是骑马,怕冻着就是坐他自己的马车,碍不着什么。
孟令窈目光掠过周逸之束发的金镶玉冠,眉尾稍稍一扬。
她猜这位会选前者。
很快,饲马的仆人牵出匹没有半根杂色,通身雪白的名马,周逸之抚了抚马儿的鬃毛,而后翻身上马。
孟令窈手指卸了力道,放下轿窗的帘子。
男人,何其无趣。
回城马车行至官道,忽地剧烈一晃。外头响起马匹嘶鸣声,孟令窈攥紧窗棂稳住身子。
车帘外,喧哗声里混着一句含糊的话语。
“对勿住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