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,生出了奇奇怪怪的丑孩子。
林婉云匆匆冲到李嗣身边,叉腰警告道:“你别碰他!”
苟富贵推开搀他的小厮,气得面孔扭曲,忙叫人驱赶,“快把这个叫花子给我赶出去!”
“我不是叫花子!”林婉云呲牙咧嘴,卷起袖子,握紧拳头,“有名有姓,我叫林婉云。”
“本少爷管你是谁?!”苟富贵上气不接下气,跺着脚,面部气得煞白。
懒得跟他废话,林婉云拉上李嗣就走,这可气坏了他,“站住——本少爷命令你们停下!”
林婉云依言止步,回转过身,走到他面前,指着背后的李嗣,霸道地说:“他是我的人,你别打他的主意。”
什么主意不主意的,苟富贵只觉难堪,脸红一阵,白一阵,那叫一个好看。
李嗣听到这话,微微挑眉,神情有些奇怪。
意识到她的表述太过直白,林婉云微微脸红,忙转过身,就要离开。
苟富贵喘着粗气,扭动着躯体,指示着小厮阻拦他们。
两人被挡在楼廊里,苟富贵在小厮的搀扶来到林婉云的面前,得意洋洋地说:“我可没说让你走。”
林婉云翻了个白眼,觉得这人无聊透了。
“你即刻跪下,向我磕头认错,我便大发慈悲原谅你,放你和......他离开。”眼里不掩阴毒,多瞧一眼她都觉得恶心。
“我林婉云跪天跪地跪父母,凭什么跪你?”
“就凭你中伤于我,还有他——”他指了身受无妄之灾的李嗣,“他欺瞒于我,罪加一等。”
林婉云强烈怀疑此人的神经直通大肠,脑回路怎么会这么奇怪。
“我就是不跪,你能拿我怎么办?”林婉云咬着牙,眉宇紧蹙,想效仿上次给他点教训。
苟富贵时刻防备着,忙不迭往小厮身后躲避,宛如缩头乌龟,“那你们就别想走!”
李嗣暗暗皱眉,眼神掠过一众丫鬟小厮,冰冷的目光吓得苟富贵浑身一颤。
他却撩起衣角,替林婉云下跪。
林婉云惊呼出声,“陆嗣——”她赶忙去拉李嗣的手臂,奈何体弱,撼不动半分。
苟富贵唇角上扬,止不住得意。
一声厉喝从夫人房里传出。
“不成器的孽障,还不快给老娘滚进来——”苟富贵瞬间老实,不甘心,只好作罢,讪讪往后院走。
见没人再拦着,林婉云抓准机会,拉上李嗣出府。
天色将暗,小妹在驿馆帮店家做杂活,一直等着他们。
林婉云把苟府里发生的事情仔仔细细说与小妹听,小妹担心苟富贵施展报复,隐忧地问,“那他会善罢甘休吗?”
“放心好了,他敢来害我,我就敢打回去。”她安慰着小妹,心里却多少没底。
谁能想到世界这么小,她要租的铺子会是猥琐男家的,要是能重来,她才不会踏进苟府。
但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,再多的担心都是无用的。
稀里糊涂睡下,一早醒来到苟府拿契书。
夫人的话语权很大,盖了手印,签了字,轻轻松松拿到东西,没人敢多说什么。夫人善解人意,知道她拿不出什么钱,让她不必为银子发愁,等下月账目入库,再补交也不迟。
她心里感激夫人,更怕遇上猥琐男,没过多寒暄,匆匆返回驿馆。
李嗣和小妹在驿馆门口等着她,没多少包袱,只有几件旧衣,反反复复换洗。
林婉云决定,等有钱了一定要给大家买新衣服。
离东巷不远,彼时的日光淡薄,有微微的暖意,是初春的征兆。
铺子里空置不久,满是生活的痕迹,用整个晌午的功夫打扫出来,勉强能落脚。
当初戏班子搬走的时候,家具物件能带则带,带不了的尽力毁掉。
一座巨大的柜子横在屋中央,被劈得四分五裂,修都修不好的那种,也没法再用。但对于是身无分文的林婉云来说是比难得的巨款,好好加以利用,会发挥大作用的。
内屋是戏子上妆换戏服的地方,除了一面巨大的铜镜立在桌上,再没别的。
“嚓——”
长剑生风,裂纹从椅子腿爬上桌面,碎裂成两半,看得小妹神乎其神。
李嗣默默收拾着残缺的桌腿,在房内鼓捣一阵,发出咚咚咚的声音。
林婉云好奇地撩起帘布偷看,发现那些碎掉的木板在李嗣的手下变成了一张小床。
他摸索着,凭空拼接出两张木板床,离地面有两指的高度,铺上软垫厚褥,不怕睡不安生。
这下有睡的地方,小妹别提有多高兴。
只是用心收拾出来的铺子,看着还是不太像样子,这时候的李嗣抄起余下的木板,剑刃刮掉板身漆层,露出原本棕色。
细心雕刻着,木屑在空中飞舞,她听见李嗣问她,“铺子的名字。”
他停手,抬眸望着她,询问她的意见,“铺子的招牌,得有名字。”
林婉云故作深思,畅想未来,“那就叫林氏胭脂铺吧。”
朴实无华,紧扣主题,又接地气,林婉云甚是满意。
李嗣看着她好一阵没说话,嫌她取得名字不像话。
他突然握着剑柄,笔走龙蛇,腕下龙飞凤舞,三个字赫然出现——
弦月阁。
直接提高了层次,林婉云返回铺子里,默念系统。
【正在生成中.......】
在屋里翻找一阵,从犄角旮旯里找到两只口红。
她拿着两只口红,为牌匾上的字描边,口红的色号不好看,她还让系统提供了其他颜色。
牌匾高悬,在日光下泛着金灿灿的光芒,在铺子外围拔草的小妹被金光照得睁不开眼,还以为是黄金,凑近了看才知道是匾额。
约莫整日过去,日薄西山,冷冽的风穿过窗棂直达室内,外层的窗户纸破破烂烂,随着风吹发出细细簌簌的响动。
找系统要了吸油纸,三人互相协力,把破损的窗户纸糊上,屋子里总算没那么冷了。
剩下的吸油纸用不上,索性不能浪费,知道李嗣写字好看,掏出眉笔让他写促销广告。
李嗣身为古代人,显然不会使用这种笔头,琢磨一阵,轻易就上手了。
李嗣的字苍劲有力,笔锋凌厉,字如其人,浑身上下透着生人勿近的气息。
等写完字,天色昏暗,林婉云挨着小妹睡,等明儿天一亮,她就带着小妹出门发广告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