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简直胡闹!家事上什么公堂,我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解决就可以了,你这孩子真是不懂事!”胡氏见这一招不行,立刻换了副痛心疾首的模样,她抬手捂住心口,“阿窈啊,你怎么就不明白伯娘的苦心呢。你这一闹,传出去让外人看了笑话,咱们家的脸往哪儿搁?”
“这可不是小事,谁知道关起门来,大伯娘又要使出什么手段来欺压我们,怕是铁了心要把我们的生计之路彻底堵死,让我们连个摆摊糊口的营生都做不下去!” 林窈毫不退让,“今天必须在官府把事情说清楚,还我们一个清白。”
李大娘也在一旁附和:“对,不能就这么算了,必须让官府主持公道!”
许之珩在一旁看了许久的戏,角度正好,把林窈在大腿上使劲拧了一下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,他悠悠开口:“林小娘子若要报官,在下可为小娘子写诉状。只盼小娘子念在这份情分上,往后在吃食价钱上,能多给在下些惠利,权当是笔墨酬谢了。”
胡氏见众人似乎真的要带她去见官,心中焦急,脸上一阵白一阵红,眼神游移不定,“这…… 怎可贸然惊动官府?都是误会,只是家中小辈不懂事,不敢烦扰县令大人。我这便归家,将此事原原本本禀明家中长辈,由他们定夺,无需劳烦外人。”
说完胡氏头也不回地走了,慌乱中还险些崴脚。
望着胡氏那落荒而逃的背影,林窈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,长舒了一口气。她满含感激地环顾四周,对着在场的父老乡亲们行了一礼,“今日,多谢各位父老乡亲仗义执言,若不是有大家帮衬,我们兄妹三人怕是难以讨回这份公道。为表我们兄妹的感激之情,明日,我们摊子上的所有吃食,一律让利一文钱!往后,也盼大家能常来光顾,多多照拂我们兄妹一二。”
方才挺身而出帮忙说话的大叔,满脸笑意,“小娘子这般大方,实在难得!”
待众人逐渐散去,林窈转身面向许之珩,郑重地行了一礼,她转身向许之珩行了一礼,“今日承蒙公子相助,虽说最终未能前往官府,可公子这份古道热肠的情义,我兄妹三人铭记于心。往后,公子但凡光顾我家摊子,购买吃食一概让价两成,还望公子切莫推辞,权当是我兄妹聊表谢意。”
对于他们这样本就薄利经营的小商贩而言,让价两成,着实是拿出了十足的诚意。“小娘子果然豪爽大气!在下姓许,名之珩,常来光顾,也算半个熟客了。若不嫌弃,往后小娘子唤我一声许大哥便是。”
林窈继承了原主的记忆,其中不乏男女大防的内容。眼前这位许公子,虽说见了几次面,却还算不上熟人。她虽感谢许之珩的相助,但是她直觉还是觉得这个人身上有太多谜团,她只想苟着赚钱,不想被卷入任何风波里。
她佯装懵懂,说道:“不行不行,娘亲讲过,要称读书人为公子,读书人学问大,最是厉害。我们只是乡下的泥腿子,对读书人,得怀着敬重之心呢。”
许之珩就这么静静欣赏她装模作样,倒也没有强求,“无妨,不过一个称呼罢了,小娘子喜欢怎么叫,便怎么叫。”
马车里,金玉有点疑惑,“郎君今日为何要帮那小娘子?”
“你可还记得,咱们今日缘何要去码头?”许之珩闭着眼小憩。
“因京中那位来了,咱们唯有主动暴露行迹,方能保其他各处不被察觉。”金玉回答道。
“那在你眼中,你家郎君于外是何种人物?” 许之珩不紧不慢,继续发问。
“酒囊饭袋。”金玉如实说道。
许之珩睁开了眼睛,“码头人多眼杂,我故意在众人面前帮那小娘子,末了还与那小娘子搭话,便是要让他觉得我不过是个随性而为、见色起意的纨绔子弟。”
金玉恍然大悟,“郎君心思缜密,是金玉愚钝了。”
许之珩忍不住拿折扇拍了拍他的脑袋,“你什么时候才能学聪明点。”
金玉有点委屈,拿起小桌上的果子就开始吃,“郎君又不是不知,我向来只擅拳脚功夫。平日里,不还有满堂在旁出谋划策嘛。我呀,只要能护得郎君周全,便也算尽了本分。”
许之珩摇了摇头,又闭上了眼睛。
在清泉镇最大的客栈里,两个中年男人执棋对坐,一个穿着黑衣劲装的暗卫候在棋盘旁。
赵礼微微欠身,脸上带着一抹轻蔑的笑意,向身旁的吴申说道:“吴大人,您有所不知,那许家的小儿在京城之中,可是出了名的草包。平日里就只知贪吃好色,行事做派与那市井市侩之徒毫无二致。您瞧瞧,今日竟还为了几个贱民强出头。依下官看呐,许将军将他赶回祖地,想必也是眼不见为净,省得在跟前碍眼,丢了许家的颜面。”
吴申在棋盘上落下一子,微微抬眸,目光中透着几分审慎,看向赵礼,不疾不徐地开口,“赵大人对许家倒是熟悉。怕是也不会不知,许夫人对自家这个小儿子,捧在手心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而许将军呢,在夫人跟前向来是温顺如羔羊,惧内之名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。这般情形下,仅仅因为小儿在京城惹出那么一件事,就将他匆匆赶回祖地,细细想来,实在是不合常理,依我看,其中必定另有隐情。”
赵礼不以为意,放下手中的棋子,“依在下之见,这年轻人为博花魁青睐,一掷千金,此等行径在市井之中倒也屡见不鲜。只是,他竟为了那风尘女子,与三皇子当庭起了争执,甚至大打出手,这般莽撞之举,实在是有辱皇家威严。许将军将他赶回祖地,令其闭门反省,说到底,也是顾念父子情分,意在保全他,免得他在这京城之中,因一时冲动,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,丢了性命。”
吴申拿起茶杯,目光飘向窗外,没有再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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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窈决定做一道拔丝地瓜,安慰一下受惊的林崧,也让自己的心情好些,毕竟甜食最能抚慰人心。
“阿窈,咱家里还有些白米,这地瓜就让大哥留着,上山打猎时带着吃。” 林诚心疼弟弟妹妹今日被人欺负,更是不想让他们吃着粗粮。
“我今日做个新菜给阿兄与阿弟吃,这地瓜换个做法就是绝顶美味。”林窈兴致勃勃地说。
地瓜是个好东西,有很强的适应性,耐旱、耐瘠薄,对土壤要求不高①,在哪都能活,粮食收成不好的年份,或者赋税增加的时候,地瓜可以替代主食,所以是古代很常见的食物。
林诚从小没少吃地瓜,已经吃得麻木了,不过经过这段时日,他对妹妹的厨艺是无条件信任,也就由着她折腾。
林诚干劲十足,炒饭卖得好,得煮上多多的米,明天才能赚多多的铜板。
林窈把地瓜洗干净,用刀将其切成大小均匀的滚刀块。接着,她往铁锅里放入适量的猪油,往灶下添火,静静等待油温升高。
不一会儿,锅里的油开始微微冒烟,油温升高,林窈小心翼翼地将地瓜块逐个放入锅中。地瓜块触热油,激发出淡淡的香气。她用筷子轻轻翻动着地瓜,让它们在油锅里均匀受热,不一会儿,地瓜块就变成了诱人的金黄色,表皮变得酥脆,林窈将炸好的地瓜捞出,放在一旁的陶碗中备用。
在宋朝,白砂糖的生产和使用就已经得到了推广和发展,林窈记得她曾经看过,北宋时期,“江南东道十二,福州”进贡的土产里就有白糖②,在这个时代,白砂糖大概率也是王公贵族才能用得起的东西。
幸好之前拍地瓜特辑的时候,她尝试过用麦芽糖做拔丝地瓜。
锅底留少许底油,林窈放入一大勺麦芽糖,开始耐心地炒糖色。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锅中的麦芽糖,麦芽糖在小火的加热下,慢慢融化,先是变成浅黄色的糖浆,接着颜色逐渐加深,变成了琥珀色,还散发出一股香甜的气息。林窈迅速将炸好的地瓜块倒入锅中,快速翻炒,让每一块地瓜都均匀地裹上糖浆。
随着翻炒,糖浆在热气的作用下,逐渐变成了丝丝缕缕的糖丝,紧紧地缠绕在地瓜上。林窈动作娴熟,不一会儿,一盘色香味俱佳的拔丝地瓜就出锅了。
她将拔丝地瓜盛在一个盘子里,端到餐桌上,还特意准备了一碗凉水放在旁边。
“二姐口渴吗?崧儿给二姐倒热茶,阿兄说马上就要入秋了,不可喜凉。”林崧在一旁认真地说。
林窈把装着满满米饭的碗递给林诚,“二姐今日做了一个新菜,这凉水是就着新菜吃的。”
说着,林林窈夹起一块拔丝地瓜,在空中轻轻晃了晃,那细长的糖丝宛如金色的丝线,闪烁着光泽。
她将地瓜迅速放入凉水中蘸了一下,糖丝遇冷瞬间凝固。
林窈把地瓜喂到林崧嘴边,林崧条件反射地咬下地瓜,入口的瞬间就被这陌生的口感惊到了,他自然是吃过地瓜的,可是现在嘴里的地瓜脆脆的,外面的糖衣嚼起来咔嚓咔嚓的。
林窈看他吃得一脸满足,自己也夹起来一块拔丝地瓜:“阿兄也尝尝,这叫拔丝地瓜,夹起地瓜的时候,糖丝会拉得长长的,放到凉水里蘸一蘸,糖丝就变得更脆 ,吃起来外酥里嫩,甜滋滋的。”
林诚夹起一块地瓜,细细端详着这金黄裹身、糖丝缠绕的地瓜,放入口中咀嚼,感受着地瓜的软糯与糖衣的酥脆在舌尖碰撞,咽下后,他笑着点头称赞:“这拔丝地瓜,甜而不腻,我从未吃过这样好吃的地瓜!”
吃着甜甜的地瓜,林诚心里的郁气也渐渐消散。
爹走的时候就让他照顾娘和阿弟阿妹,如今娘已经不在了,他更是要好好照顾阿弟阿妹。如今家中的进账都是靠妹妹,他只能帮妹妹做点体力活。
想起胡氏今日的嘴脸,林诚深觉如今他们还是太弱小了,什么人都可以欺辱到他们头上,只有赚足够多的铜板,这些人才不敢随意对待他们三兄妹。
林窈吃了个肚儿圆,“阿兄,明日我们也可以卖这红薯。只是拔丝地瓜需要铁锅现做,在摊子上做很是不便,我打算做成红薯烙。”
林诚从思绪中抽回,“都听阿窈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