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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第 7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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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夜,阿哥与安犁靡喝到天亮才回。我和秦菀先回客栈,却迎来一位不速之客。

有人敲门时,我已洗漱完毕睡下,正是朦朦胧胧,秦菀却还在灯下写写画画,大约是因着今日的遭遇又滋生了作曲的灵感。

秦菀去开门,低声交谈了几句,却又将门阖上,来榻上摇我。我被她摇醒,问怎么了。

她似笑非笑地说:“是薛品!在门外面呢!”

我一个激灵:“这么晚了,他来干吗?”

秦菀说:“我怎么知道?想来是白日见了我们不便相认,总要来告个歉?你赶紧穿上衣服起来吧,人家堂堂的一个郡守,即便穿了微服,立得久了怕还是有人认出来。”

我只得又起来更衣妥当,秦菀开了门请薛品进来。

他果然穿了一身便服,看着比白天堂上年轻了好些岁似的,进来对我和秦菀行了礼,说:“我先去秦兄的房间敲门,没人开门。”

秦菀说:“我阿哥与那安犁靡喝酒去了,估计一时半会还回不来。”

薛品笑道:“秦兄还是如此热血仗义。”眼神落到我身上,我起得匆忙,只穿了一身家常月白绫子裙,腰上系着湖蓝色的帕子。

他说:“我听闻小英与项扶苏项兄定亲了。”

我不说话,低着头,样子分明是默认。

秦菀咳嗽了一声,说:“此刻夜已深了,留下你和小英单独相处多有不便,我得留下,还请郡守大人见谅。”

薛品笑道:“外面夜间风凉,菀妹自然不能出去。我与小英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。”

秦菀伸手:“那就都坐下说话吧。”

大家坐下,先说白日的案件。我们替安犁靡谢了薛品,薛品说这是父母官的本分,不必道谢。听说帐房父子要随我们回邯郸,他也为之高兴,又告诉我们:“陈留民风朴实,水土虽不如邯郸,但郡民多数老实本分,像那赵氏老儿那种刁货是少见的。”

大家渐渐笑谈开来。薛品突然说:“事已至此,都怪我。”

“怪你什么?”我好奇问道。

他看定了我,说:“怪我一心只读圣贤书,竟做了有眼无珠之人。若是能早生眼珠哪怕一年,也许一切都不同了。”

我这才恍然他又是在说我与项扶苏之事,慌忙垂下头,挤出一句:“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。”

他却将这句话咀嚼了半天,说:“说得好。东隅有美兮,桑榆有道。若以情缘换功名,你猜我觉得值不值得?”

我大约猜得到,却未回答,只是看着他。果然,他轻轻一笑,说:“细想还是值得的。”

他这话太过直白可爱,我不由得也笑了,说:“你说得对。那就祝你前途似锦。”

我和阿哥、秦菀在陈留共计住了五日,待驱车赶回邯郸家中,距离我们出发已经八日有余。

掐指一算,项扶苏再有七八日也就该从京城回来了,也不知他博士官考得怎样了,在考试院里吃得如何、睡得如何……

自第七日起,门口一有动静我就朝那儿跑,跑了几日,家里从管家到仆人一看见我就自动说:“是货郎。”

“送米的。”

“送布料的。”

“二小姐,没人敲门。”

如是折腾了几天,我渐渐绝望了,正在屋里唉声叹气,家丁突然来通传:“二小姐,门外有人找您。”

我一个激灵,再次拔脚就往门口跑,那儿站着的可不就是迷踪。

他见了我,微微一笑,躬身行礼:“主母好。”

我一呆:“你唤我什么?”

“小姐是迷踪未来的主母,在迷踪心里,要豁出命保护的人,一个是大人,第二个就是主母。”

我这才明白过来,不由得有些害羞:“是……项扶苏让你如此唤我的?”

迷踪摇头:“大人没这么说。不过大人嘱咐迷踪,主母是比他自己更重要的人。”

我心里一暖,缓了缓问:“你们大人何时回来的?”

“昨日深夜。”

“这会儿他在何处?”

迷踪答:“大人昨夜到了之后看了一夜文书,今日卯时就去郡衙了。”

我心知项扶苏一向自律勤勉,多日未回邯郸,不用问也是这么个结果,拦也拦不住。只是不知他在考试院呆了半个月,身体如何,瘦了没有?满心想着问一问迷踪,又觉得不合适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上一面?

我想到这里,迷踪双手捧上一样东西:“大人让迷踪把这个交给主母。”

我接过迷踪递给我的东西,一个——龟壳?

我汉朝已经有了纸张,可仍有些穷人,或怀旧的人仍用龟壳记事。我仔细打量这个龟壳,花色普通,年代不久,既没有只言片语,也不是名贵之物。项扶苏给我这个,是什么意思呢?

我想了想,明白过来:龟——归。这是项扶苏特意告诉我,他回来了。我再将龟壳翻过来,才发现龟壳的腹内写着两个红色的小篆:春会。

我脑海里一道火光炸过:又是春会时节,我怎么竟然忘了!不知不觉,距离去年在春会上遇到项扶苏已经过了整一年。我和他,走了这整整一年,才走到了一起。

每年都是阿哥带着我们去春会,可阿哥这会儿进京替阿爹办事去了;秦菀也一早去了琴坊。

我让迷踪回去告诉项扶苏,就说我知道了,就匆匆回房换衣。不敢让爹娘知道,用不得马车,只能骑马,也就无从打扮,穿了我日常骑马穿的男装——一身黑色常服,脚上是黑色马靴,头上还戴了一顶黑色武冠,将头发尽数挽在冠里,只露出一张清水面孔。揽镜自照,除了腰过细了一些,胸口有些可疑,宛然便是个年方及冠的少年郎。

我骑上大红马,一路疾奔,再次来到了娲皇宫。将大红马交给殿前专门御马的官吏,就进了大殿。

殿中极其热闹,一步一摊,锣鼓琴笙、吹拉弹唱、欢声笑语,境况与去年相若。我信步而行,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去年的光景。那天项扶苏的样子、头上的青幡都还历历在目;我撞到他,他看着我眼睛里的光芒都还历历在目。

后来我知道他第一眼就认出我是采桑路上的黄衣女子,可当时还假作不知。

他对我,根本是一见钟情。之前种种抵抗,莫不是因为他少年时便用情爱当了报答师恩的献礼,后来想必也有过和赵莹好好过日子的心思,又被一顶绿帽子扣上,这才心灰意冷,就算被造谣“不行”也懒得辟谣,打算就此孤家寡人一辈子。

总说我是小傻子,其实他自己才是一个好欺负的大傻子。

我想到这里,心中柔情牵动,边走边顾盼流连,到处寻找项扶苏的身影。没看见他,倒引得好几个年轻姑娘上来搭讪,其中的一个看了我一眼就面红耳赤。

我起初忘了自己身着男装,还亲亲热热地称姐道妹,知道看见那个脸红的姑娘才恍然大悟:此刻我在她们的眼中,是个英俊少年郎!

这岂不是要误了别人的终身!我赶紧眼观鼻鼻观心,不敢再左右乱看,只一心听曲儿。

不知不觉走到一个民调摊子前,偶尔飘入耳帘的唱词吸引我停下了脚步,只听一个妇人就着箜篌之音,曼声唱道:“碧玉破瓜时,相为情颠倒。感郎不羞郎,回身就郎抱。”

我听清了歌词,不由得面红耳赤。虽然大汉民风开放,不过这歌词也太过……我向后退几步,预备走开,却被一个坚实的胸膛挡住了退路,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旁低声说:“别动。”

我的先是心一慌,以为遇到了歹人。转过念就是一悸,因为明白了是谁。

周围人多,没人注意我俩,挤在一处也不显得怪异。我背靠着项扶苏,听见他在我耳边问:“这位小哥,可是在等人?”

我的耳朵一阵酥麻,脸想必比方才和我搭讪的那位姑娘的还要红。镇定了好一会儿,才回过头,站在眼前的,可不就是项扶苏。

他穿着和去年类似的青绿色曲裾袍,不过今年没戴春幡。袍子虽和去年的相似,不过我记的很清楚,去年那件颜色更青一些,这一件却颜色更深,还多了万字刺绣,衬得一贯清冷的他有种倜傥气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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